第十七章 留守[第2页/共3页]
高飞没心机捡东西,不时的在驿站的断壁间游走,翻看尸身。翻一个,摇点头,蓝血怪够狠,每具尸身上都有补枪的陈迹,身上的洞穴很多,较着是身后下的手。
等飞毯飞起来,他才明白为甚么让他这个小人物坐前面,飞毯速率极快,一个时候能飞四百里。速率一起来,劈面的劲风,吹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必须尽力运转元力,才气包管不掉下去。
陆尚的胸全部塌进一大块,一看就晓得被人用重伎俩砸的,绝对是妙手,一击毙命,以陆尚的气力,连遁藏的行动都没有,起码是五级大供奉下的手。
密室,另有密室,本身有活下去的本钱。想到这儿,高飞显得安闲了很多。
这是两天以内,第二位大人物感觉高飞是可造之才。
仇敌必定会把最有代价的拿走,可商队的驮车,起码也有一百辆,那可都是大型驮车,蓝血怪再多,也搬不但的,总会剩下大半。
蓝血祭司喜好用木杖,陈迹不对,这应当是拳头,是入云族的强者,那些喜好玩石头的家伙,也喜好用拳头砸。
张翰海对援助铁血,本就不是很在乎,老者也有本身的主张,如果敌强,天然是不救的,敌弱要捡便宜,不强不弱最难堪,打也不是,不打也不好。
精灵族,最多捡几件他们有兴趣的东西,扛包是不成能的。
从现场留下来的尸身就能看出来,这是蓝血怪的手笔,很粗糙,换成商盟,先扫一遍,再泼油烧一遍,不说点滴不剩,也留不下甚么东西。
没了!
所谓的四周查探,就是作作模样,能归去交差,飞毯不大,可飞在空中,只要眼不瞎,明白日的,几里外就能看到,真有伏兵,早就杀过来了。
想想小时候识字的艰巨,没人指导,靠一箱子书,能学会吗?
那老者一脸喜气,大手一挥:“走,去看看。”
有了质料还不敷,需求神匠脱手,用时一年多,才气制作出一具飞毯。神匠的职位不低,连六级顶峰供奉都很难求到。
高飞的职位最低,以是被安排在最前面,上飞毯的时候,他还感觉高兴,这但是高飞第一次乘坐飞毯,坐在前面,视野好啊。
一里以外,老供奉飞到驿站上空,看着满地的灰烬直点头,火已经灭的差未几了,别觉得丛林中到处是树木,放火很轻易,恰好相反,蓝血丛林雨量充分,树草本身就会存着大量的水分,想让火烧起来是很难的。
当他找到陆尚尸身的时候,悲从心起,他和陆尚是敌手,因为气力弱,被欺负过两次,高飞辩论都斗不过陆尚。可这一刻,心中升起一丝兔死狐悲的感受。
可惜,以他的身份财产,火场中救下来的物质,除非量大,已经不值得他脱手了。量大,就需求人多,人多,他的份额就少,没代价!
这个动静,飞毯上的烟华武卫们并不在乎,归正死的是铁血人,死了才好,驿站毁了更妙,最首要的是,他们不消冒死了。
飞毯离地不高,也就几十丈的模样,没飞过的人,会感觉心惊胆颤,低头看去,地上的树木变得矮小,人象蚂蚁似的,蓝三十三驿只是一个小方盒子。
入云族,只会挑个大的包扛,人少,能扛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