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取名[第2页/共5页]
林书山一怔,道:“书山必然好好研读,不敢轻渎。”
金冠一不悦道:“小孩子不要太高傲。你给我背背看。”
林书山道:“大便宜。”
林书山道:“睡了约莫两个时候。”肩膀才觉酸酸麻麻的。
林书山问道:“你是高橙将军部下传令兵?”
花双笑道:“感谢你的枕头肩。”
花双“呸”了一下,恼了,道:“尽说沮丧话。那飘风营有甚么了不起的。贝泽师兄必然能击破他们。”提及贝泽,其钦慕之意溢于言表。
“咳咳……书山!”金冠一站在林书山身后,咳了几声。
林书山道:“金伯伯……”见他情到深处,俄然落泪,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安慰。
金冠一道:“你不怕,我可骇了。如果来一小我还好,如果来一双,能够我就对付不过来,照顾不到你。”
金冠一笑道:“仇敌潜入我王土,如入火海,成了瓮中之鳖,便不需老夫留下来了。你爷爷要我护送你呢。”
金冠一道:“你与仙书有缘,临时叫它‘有缘兵诀’吧。”
林书山茫然失措,很快回过神来,道:“飘风营兵临城下,我……我怎有表情去赶考?”
金冠一一惊,暗想这小子可不好乱来。不慌不忙,决定再撒一个谎:“飘风营深切我要地,是自寻死路。黑甲关的军队晓得火线呈现了这支贼军,已派出救兵。救兵指日即到,到时两面夹攻,何愁不破这几百飘风营?你爷爷要留下来全权批示作战,可不但愿为你而分神了,晓得吗?”凝睇着林书山,一脸慈爱,眼神中尽是体贴之意。
金冠一点了点头,算作承诺了,顿了顿,道:“书山,我们一同去扶风城吧。就是去都城赶考去。”
林书山似笑非笑道:“金伯伯,我才想明白你为甚么急着带我分开了。我想,黑甲关并没有救兵到来。爷爷单独对敌,却要赶我分开。”
林书山欣然若失,黯然道:“爷爷竟然不肯见我。此战险恶,爷爷多多保重了。”说着,跪在地上,朝营帐方向拜了拜。
金冠一伸出枯瘦的手臂挡住了他,仍笑道:“你爷爷正忙着呢。就不要打搅他了。”
林书山道:“我可不怕。”掌中灵力颠簸,心想石头能拍裂,匪贼的脑袋就能拍碎。
金冠一神经兮兮地四下东瞧西望,心不在焉道:“不赶,不赶。”让林书山原地歇息,去打了一只野兔来,生了火。野兔很快烤熟,香气四溢。他咽了一口唾涎,扯了兔腿,递给林书山,道:“快吃。山中能够有匪贼,赶上了就不好了。吃饱了,快快走出山去。”
花双道:“那么,你偷我的《混元明经》的事,我们就一笔取消啦。”
花双惊醒,揉了揉含混的眼睛,道:“咦,我睡着了?天还没亮吗?”
花双把林书山所默写的《混元明经》与本来一对,发明除内容一字不漏外,还多出了林书山对经籍要义的些许观点。他的观点竟已臻于极高的境地,实属难能宝贵。花双悄悄佩服,萌发了要他插手承平道的设法。
那军士躬身行了一个礼,道:“鄙人是黑甲关高橙将军部属传令兵,见过公子。”
林书山与他目光相对,心中一动:“”猜疑道:“金伯伯安知黑甲关派出了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