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律法![第2页/共2页]
啊?御天容傻眼了,这前人还会考虑这个身分啊?这她还真没有想到呢!
“好吧,那我去给夫人买一本返来。”
……
夏阅呆了呆:“夫人,莫非你不晓得裴家的权势?离国的律法也规定如果产生子嗣的争议,那么多数都是判给家属权势较强的一方的,因为那样对孩子的将来比较好。”
一品女官能够娶三夫,五侍郎,正夫与侧夫、侍郎要报官牒备案,小爷倒是不消,可有了正夫,再要娶侧夫或者侍郎、小爷,就必须颠末正夫同意方可,这也是官府为了包管正夫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妻主开罪,其小爷可免除同罪,但正夫、侧夫、侍郎们可要同罚,大了说,皇高低旨满门抄斩,妻主与正夫、侧夫、侍郎一个跑不了,再有就是有子嗣的小爷们,没有一女半儿的能够释罪。
御天容看他们眉来眼去的也没有个成果,不由感觉有些好笑,这叫甚么事情啊,不过是做戏罢了,用得着筹议这么久么?莫非展颜已经有了心上人,以是这么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