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厮杀[第2页/共3页]
狼王大喊一声完了,它刹时看到一道红光迸射,感觉金毛的牙齿已经闭合,咬断了它的喉咙,一腔颅喷发了出来。
就鄙人口的一刹时,它的目标偏移了,进犯的不再是金毛的咽喉,而是猎狗的后脖颈子。
但是当时候的金毛个子还小,身材也没有发育成熟,颠末三年多的磨练,金毛已经长成了一条非常雄浑的猎狗。
赵庆华都惊诧了,这那里是狼群,清楚就是练习有素的特种兵嘛。
它晓得已经有十多条大狼将本身包抄,并且瘸腿狼王已经对它策动了致命的进犯。
金毛的行动非常快,闪电一样,在叼住狼王脖子的同时,右边的狗爪一样抓了畴昔。
它要赶在那些家狗追过来之前,敏捷将獒王击败,从而拦住它的来路,不让金毛跟村庄里的狗群汇合。
因为狼王已经飞起,还没有落地,统统的空地全数展现在了金毛的面前,特别是脖子,更加空虚。
它的个子足足高出狼王半头,身子也足足比狼王长出去一尺。狼王跟它单打独斗的话,不出三个回合,它就能咬断它的脖子。
它浑然不顾,上去抱住一条大狼,锋利的狗牙扯向了它的耳朵,撕拉一声就将它的耳朵咬掉了半拉。
狼王此次是孤注一掷了,在它从狼王的宝座上退下来之前,它必必要经历这一战,要不然平生都会留下遗憾。
明天星稀月朗,轻风阵阵,恰是约会的最好机会,因而金毛摇着尾巴过来跟白雪倾诉倾慕之情。
实在金毛已经预感到了群狼的到来,从淡薄的氛围中,它闻到了狼群的味道,并且那种味道越来越浓烈。
狼群来的敏捷,进犯得迅猛,逃脱的速率也奇快,比如一阵怒卷而来的黄凤,在村庄里扫荡了一遍,立即就刮走了,狗群赶到今后,几近没有跟它们比武的机遇。
瘸腿狼王将金毛包抄今后,金毛跟白雪哪儿还没有完事,金毛用心致志,正在哪儿利落。
但是它岿然不动,还是在白雪的身上行动。
这一战它摆设了好久,也等候了好久。
它晓得第一支步队进犯北岗村的打算很快就会失利,固然村庄里没有男人,固然他们都是老弱病残,但是几个村庄的狗却非常的短长。
这是一种麻醉战术,就是要让你暴露马脚,然后给你致命的一击。
金毛的脖子一缩,身子就像一道黄色的闪电,猛地冲进了狼群,翻身扑咬起来。
这时候的狼也把村庄里的牲口祸害的差未几了,它们见好就收。头狼一声低吼,收回了撤退的号令。狼们像潮流般的退了归去。
但是狼王失算了,它低估了金毛的判定力和敏捷反应才气。
但是瘸腿狼王一点也不领白雪的情,它暴怒了,呼喝一声一样把白雪撞出去老远,仿佛在怪它多管闲事。
嗷地一声,狼王的血盆大口就到了,冲金毛的脖子合紧了牙齿。
它们蹑足潜踪蒲伏在地上,屏住呼吸,悄无声气,一点点向着猎狗金毛的方向挪动。
狼王早就看准了机会,它晓得獒王金毛今晚不在北岗村,而是跟本身的女儿小母狼白雪幽会去了,就在断天涯上面的那片空位上。
赵铁柱家的狗也是条色狗,很喜好美女,当初它一眼就相中了小母狼白雪,已经跟白雪私会无数次了。
与此同时,埋伏在不远处的十多条壮狼嗖嗖嗖一起扑了过来,成半包抄状将金毛围了个密不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