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宁王不是吓大的[第2页/共2页]
因为巫娜是巫师,以是不消和南疆王住在皇宫,有本身的住处,巫娜非常的自在。
玄风不经意被巫娜种了噬骨之虫,现在太阳穴处另有疤痕,作为部属,起首要庇护林婉月,不然赫连宸风也不会放过本身的。
林婉月感觉少数民族的人都是能歌善舞的,他们热忱旷达连合,如果有机遇,林婉月想去其他几个国度看一看。
快到南疆地步的时候,林婉月与玄风放弃了马,换上了南疆人的装束,一身刺绣短裙,小鹿皮靴,林婉月看来南疆的装束和当代的苗族装束有些类似。玄风也是包上了头巾。
巫娜另有一个爱好,就是用人体养蛊虫,将人的手脚筋挑断,舌头割下去,幼虫种在内里,用人的血肉骨髓豢养,以是,在南疆,巫娜也是一个可骇的地点。
巫娜既然抓了赫连宸风,现在关在毒室,换做本身的话,我会先让赫连宸风在毒室感受一下“夸姣的氛围”,能够恐吓住赫连宸风,获得本身想晓得的事情最好,如果恐吓不住,再想其他的体例,毕竟唐唐东皇的王爷,如果真的死在南疆,东皇的天子也不是茹素的。
身边的侍女将葡萄剥好,蒙爵巫娜吃了一颗,扭头看了看身后笼子的猎物,传闻他是东皇的宁王,那又如何,不还是本身的部下败将麽?
“南疆的巫师春秋可真够小的,放在当代也就是初中还未毕业的小丫头,谁能想到在这里竟然成了把握各种巫术,受万人膜拜的大巫师?前人真是不成小觑。”林婉月躲在一边,一边不着陈迹的粉饰本身的面貌,一边感慨。
十六七岁的模样,一身红衣,光着脚,脚踝上系着铃铛,无数的小辫子从两边垂下,小辫子用七彩的细绳系着。再看少女的脸庞,杏眼长眉,挺鼻朱唇,天真当中带着妖魅。
先是欣喜,后是担忧,她如何来了,南疆何其伤害,当看到林婉月身边的玄风时,赫连宸风目光一凛,玄风低下了头,如果能够救下主子,本身就算死在南疆也是无碍的。
“早晨再说。”林婉月转成分开,玄风看了一眼巫师楼,咬了咬牙,跟从林婉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