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一封信 Unrestrained 自由[第3页/共3页]
常常和那些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的朋友们谈天,他们说恋慕我,感觉我活得特别自在。我真是百口莫辩,我现在最无法别人说感觉我自在,因为我感觉他们真正想说的是恋慕我整日游手好闲,不消上班随便按按快门就能衣食无忧。
现在想想,真不晓得我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路边摊绝对不能吃,因为不卫生不洁净,但是我感觉那才是芳华啊,三两个朋友坐在路边的大排档,谈天吹风,说谈笑笑。
人生苦短,小作怡情,高文找死。
当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窗,挺好的。
他当着我的面,把那本书撕得粉碎。因为在他们心中,能够看的课外书只要天下名著。
前段时候,我们班上一个很有才调的女孩子来找我说,传闻我会拍照,想要和我一起插手杂志长停止的一个图文比赛,我拍照,她配字。我非常高兴,偷偷拿了相机,周末去老城区拍了很多照片。早晨回家的时候,被爸妈发明,我向他们解释我真的已经做完了功课。
你问我自在是甚么,我答复不上来,那你先给我说说,你感觉自在是甚么?
想通这点今后,我就不再思虑甚么是自在了。
我写这封信,就是想奉告你,我已经决定了。
Reply from十年后的本身:
电脑是绝对不能碰的,别说玩游戏,就是逛逛贴吧和论坛都要被拔掉电源。每次上彀就跟做贼一样,随时要把脚放在插线板四周,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赶快一脚踩下开关。
为甚么?钱用光了。
但是,我并不感觉这就是你率性离家出走的合法来由。
这就是自在了?如许说完整就是在玷辱自在这个词。
但是他们不准。不准我带着相机出去,说那么贵的东西,摔坏了如何办。只让我在家里,拍拍窗户内里的风景。
我真的要崩溃了,感觉很烦。
十几岁的时候必定是找不到答案的,我们都需求多等几年。
升入初中的时候,我获得了一台相机,是姑父送给我的。姑父有很多相机,常常听姑妈骂他,说他的钱都败在这上面了。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来。
我不可。
每天都在和他们吵架,但是没有任何结果,我的抵挡对他们来讲只是投入汪洋大海的一块小石头,几近激不起任何波纹,也永久不成能填满陆地。
我跟你讲,你那不叫甚么寻求自在,你那就是芳华期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