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原始野兽的统治欲[第5页/共8页]
在塔基那河口,一天晚餐后,戴博他们在雪地里发明了一只雪鞋兔,他莽撞地冲了畴昔,却没有抓住。四周的狗群一下子起了哄,他们也都一齐向前紧追。不远处阿谁差人局营地里的五十多条爱斯基摩狗也闻声插手了这风趣的追逐中,野兔缓慢地跳下河岸,它转过一条小溪,在空旷的田野中飞奔。兔、狗间的间隔一刻也没窜改过,就那一步之差让巴克领着的六十只狗的步队绕了一个又一个弯,可老是抓不住那只兔子。它贴着空中飞也似地向前奔驰,行动是多么的敏捷。惨白的月光下,这红色的小生命正编画着一幅夸姣的丹青。
司贝斯很纯熟,他善于作战,在艰苦的拖橇糊口中,到过的任那边所,在各种狗面前他都保持着上风并一向统治着他们。他慎重,从不自觉打动,固然脾气凶暴。他知己知彼,始终不忘敌手的反应,他从不抢在敌手前建议打击,因为他晓得如许无筹办的打击即是白白的送命。
巴克很快在石崖的背风处为本身建了一个小巢,舒畅、暖和,他巴不得顿时就进入好梦。但是饥饿的他又不得不分开这处所去弗兰科斯那边领融解了的冻鱼。吃完饭返来时,他吃惊地看到方才建好的住处已被其他狗占有了。俄然,一声挑衅的呼啸声划过夜空,司贝斯“嗖”地冲了上来。他也过分度了,固然巴克这几天一向谦让着他,人性一下子涌上了巴克的心头,他凶悍地迎上去跟司贝斯扭作一团。这刹时的行动把他们两个吓了一跳,特别是司贝斯,在他看来,巴克这只温驯的狗只不过因为身材强健高大才气勉强保全本身罢了。
巴克这些天来一向非常痛苦。他的脚,不如爱斯基摩狗的健壮耐磨。因为自从他最后一名野生先人被驯化后,再颠末端一代又一代,他的脚已经硬化了。白日,他得忍着庞大的疼痛不断地奔驰,一到早晨搭好营地他便累得像死狗普通,倒头便睡。即便饥饿难忍,他也不肯挪动脚步去领分给他的食品,害得弗兰科斯每次都要把他那一份送过来。深深心疼他的仆人晚餐后给他的脚按摩半个钟头,还不吝捐躯本身的鹿皮鞋,为巴克缝了四只小鹿皮鞋,这给不幸的巴克减轻了很多苦痛。比较风趣的是,有一个凌晨,弗兰科斯忘了给巴克穿鹿皮鞋,巴克就顺势躺在地上四脚向上,还不住地乱踢一气以示没有鞋子就不起来。他的这个举止,使一贯比较严厉的波奥特也暴露了一丝笑意,其他狗也恋慕地大声笑着。不过几天,巴克的脚逐步变得坚固了,之前的伤痛也已消逝,那磨破的鞋套也不需再穿了。
机会老是不太成熟。一个沉闷的下午,他们进了道森。在这儿,巴克看到很多人和狗,他们都在干活。狗为人干活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白日,他们排着长队在大街上来交常常。早晨还能够闻声他们收回的丁丁铛铛的铃声。他们把盖房用的木头和木料拖着运进矿里,干着桑塔科拉山谷马儿所干的统统活。巴克常常碰到南边狗。这里大多数都是带有野狼血缘的爱斯基摩狗。每天早晨,他们很有规律地在九点、十二点、三点齐唱一种夜曲,奇特的、令人惊骇的歌声让巴克也欣喜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