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逆转时光的幸福(1)[第1页/共5页]
我在人间也呆过些时候,见地很多,如许的美玉,如许的雕工,死当起码值五两银子。
我用爪子将稻草扒开一个角,让他看看肥厚的鸡腿。
迷含混糊中,湖边起了阵阵波纹,草丛中有阵阵悉索声,一根棍子往我身上戳了戳,见我没动,又用力地戳了戳,我不耐烦地抖抖耳朵,昂首望去。月色里站着个穿着褴褛,脚踏破鞋,背着背篓,脸上缠着大块灰布的乞丐,浑身都陈旧得不成模样,只要那双眼睛,在黑暗中明晃晃的标致。
他见我还活着,便放下棍子,走过来,拾起丢进背篓。又用葫芦装了点水,一瘸一拐地走进深山的破庙里,生了堆火,架上个破口的瓦罐,烧起水来。
“就你这穷鬼另有好东西?”老板半信半疑接过,忽而尖叫起来,“这么好的玉扣,你该不是偷来的吧?上面另有字,是‘苏’家的东西,该不会是城南苏家?但是,苏家,苏家……”
苏仲景仿佛对热烈不感兴趣,他见买卖没法做了,叹了口气,用赚的两个铜板,和隔壁大娘买了两个窝头,然后清算东西,想早点归去。
只是天下好鱼还没吃遍,让我死得有些悔怨。
傻瓜乞丐读懂了我的表示,乖乖地把剩下的窝头奉上门来,本身的肚子倒是叫了两声。
我对他的识情识相很对劲,决定留在他身边养伤。
苏仲景这没用的窝囊废,被打得鼻青面肿,差点晕厥畴昔。我看不过眼,从他怀里跳出,一爪子挠向不依不饶还在打人的烧鸡老板身上,挠得他尖叫一声,抱着小腿跳起,上面是三道长长血痕,他捂着伤口,骂得更凶了:“偷鸡不成!还纵猫伤人!”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布衣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景象,纷繁夸当铺掌柜昔日刻薄,本日可贵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情面冷暖,没毛的猫是没人养的。
我作为近似刺客的近战职业,皮薄敏高,越近越能阐扬能力,给禁止得死死的。
苏仲景踌躇了好久,终究从怀里取出块小小的温润玉扣,依依不舍道:“我用此物抵价,今后赎回。”
肉到手不吃,倒给肉治伤?此人定是个傻的。
她算甚么身份的玩意?自是说不上话。世人不依不饶,非要送官查办,大娘纵使怜悯想帮手,何如她不但没钱,传闻家里另有三个孙子,比起远远亲疏,还是孙子要紧,只好偷偷缩了缩头。
人类是贪小便宜的种族。明显朝价便宜,办局势度好,为甚么买卖不好?
傻瓜名叫苏仲景,肥胖文静,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时起床,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写画画。我当时还不识字,看不太懂,只感觉他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经文,有些神叨。约莫写了大半个时候,阛阓开门,傻瓜乞丐就会拄着拐杖,带上斗笠,带上我,磕磕绊绊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个小摊子,摆上笔纸,替人读手札写手札。
他们的母亲在前面提示:“别弄脏了手,待会要用饭的。”
我揣摩了好久,感觉题目出在他的面貌上。
老板娘在中间助阵:“把那丑猫砍了!把人送官府!”
大众跟着起哄,纷繁支撑把他送官,让彼苍大老爷好好管理这窃匪。
偷吃多年,我从未经历这么大的失利,满身血都往脑袋上涌,脸皮阵阵滚烫,内心对苏仲景恨其不争,连个烧鸡都护不住,也恨嘲笑的围观大众,一个个眸子子都不晓得长在那里去了,更恨那对不明是非乱揍好人的伉俪,若不是妖力不敷,非变回妖身,给这没用的家伙一巴掌,再狠狠抓死这群不要脸歪曲人的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