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杀人[第1页/共2页]
“二对一,你们感觉能赢吗?”
“不要再打了!”
杀人了,杀人又算甚么?是他要杀我的。
都说藏獒是最凶悍的狗之一,号称能一对一单挑狼,更有甚者说藏獒能单挑豹子。
老杨挥下的刀停在半空中。
“我说老迈,前次你从狮子狗变成了故乡犬,这一次又变成了猞猁,你还真是神通泛博啊!”
“老迈,隔壁村的明白说他在牛头山常常见到老鹰,说牛头山的那座山壁上有老鹰的巢穴。”
“老杨,老杨,你如何了?”
我擦嘞!
“好,很好,快带我去牛头山。”
呵呵!
这时候另一只藏獒赶过来,和受伤的藏獒共同共同进犯姜易。
不好!
“甚么…这牲口…会说人话……”
姜易低头一看,本来是这栅栏边上安插着捕兽夹,那夹子刚好夹住姜易的前腿。
可这段时候老杨已经提着猎刀冲了过来,怒声道:“牲口,我看你放肆。”
“大哥,不要再打了,不要。”
就在姜易跑到栅栏处,筹办跳出栅栏的时候,俄然感受腿部一疼,感受全部前腿都要断了。
姜易身子敏捷,快速绕着藏獒奔驰,藏獒撕咬只靠一张嘴,而猞猁的爪子和牙齿都是锋利的兵器。
物竞天择,适者保存,这本就是一小我吃人的期间,我若不杀他,他就要杀了我。
脑筋里是昏昏的。
“没事,小伤,快带我去牛头山。”
杀人了!
大黑道:“老迈,你受伤了,这是如何回事?”
是女人的声音。
藏獒惨叫着想要张嘴去咬姜易的脖子,姜易一击得逞,一爪子拍在藏獒的脸上,松开嘴,一个过裆钻便钻到了藏獒的肚皮下。
那老杨那里听出来姜易的话,他挥刀再次朝着姜易的脑袋劈去。
藏獒是忠心的狗,它们如何会答应姜易带走小鸡,即便晓得难以取胜,也不会后退。
姜易也晓得如果一只猞猁面对两只藏獒,必然会挑选撤退,但是他不会退,他就想要尝尝本身的身材能不能对抗两只凶悍的藏獒。
我杀人了!
这时候一阵短促的脚步声传来。
姜易大声地告饶道。
比及老杨赶到的时候。他的两只藏獒已经倒在了地上,落空了战役才气。
固然藏獒皮糙肉厚,可那里能经得住猫科猛兽的撕咬,不到一分钟便被姜易在肚子上撕咬出了一个洞,肠子都快被咬出来了。
猞猁的战力比豹子要弱,以姜易的这个别型,大部分的狼绝对不是敌手。
老杨眼中的光芒刹时暗淡了下来,他的全部身材刹时枯涩,血肉敏捷被血黎剑抽光,化作了一堆枯骨。
大黄一脸崇拜地看着姜易说道。
黑暗中,姜易率先策动打击,快速地朝着藏獒窜去。
姜易已从杀人的事件中走了出来,心中固然有一丝惭愧,但并没有悔怨,毕竟老杨想要杀他。
姜易咬着牙齿大声地吼道。
姜易眉头一皱,不想理睬这藏獒,提着两只小鸡就要拜别,那藏獒猛地朝姜易扑了过来。
姜易挣扎着用爪子化作的手抓住血黎剑,悄悄一砍砍断了捕兽夹,正筹办分开。
姜易将小鸡扔在一边,弓起了腰身和藏獒对峙了起来。
姜易以活络之身对抗藏獒,藏獒明显有些粗笨了,姜易趁着藏獒没反应过来,一口咬住藏獒的耳朵,一用力刹时将其耳朵咬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