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红薯不见了[第2页/共2页]
主持人看着羽士,面露难色,从羽士的衣服便能够看出,这个小羽士是龙虎山的人,不好惹,但是遵循法则,确切是红薯和青鸟赢了。
一炷香的时候很快畴昔,场上的灯谜已经只剩最后两道,而红薯和青鸟到目前为止,一题都还没错过。
“我就晓得你们喜好热烈,走吧,明天我们就好好逛一逛。”
红薯和青鸟固然只是丫环,但是却也是看过很多书,特别是在跟从赢半夜以后,遭到赢半夜影响,两人看过的册本那但是海量。
看到这,赢半夜当即就明白了,抓走红薯的人必然就是明天碰到的小羽士,也就只要他,有如许的作案动机。
不知不觉,时候已经畴昔大半,秘笈也已经即将抄完。
赢半夜看了羽士一眼,也认出了羽士必定就是龙虎山的人,想着本身还得上龙虎山,这时候惹事不太好。
青鸟看到街头一处空旷的处所,早已经围满了人群,一看就是有热烈可看。
这本秘笈,还真是不错!
拿到秘笈,红薯当即就送给了赢半夜,看着面前的秘笈,赢半夜也是一脸镇静。
来到龙虎山小羽士所唆使的处所,只见小羽士身边多了几人,从穿戴来看,都是龙虎山的人,只是修为,却低的不幸。
没看到红薯,赢半夜心中的担忧并没有减轻分毫。
“你们给我等着我会让你们悔怨的。”说着,小羽士就消逝在了人群中。
看到这一幕,赢半夜如何能忍得住!
扒开人群,三人来到人群中心,这里正在停止一场猜灯谜大会。
青鸟摇了点头:“不是,方才红薯和我说出去买点吃的返来,但是这都畴昔很耐久间了,买东西底子不成能用那么长的时候。”
就在主持人方才读完题目标刹时,红薯便已经将答案说了出来,一旁的小羽士明显不平。
“龙虎山吗?不错,真是不错,我本不想脱手,何如你们是在过分度了。”
在赢半夜的带领下,两个丫环一起上东看看西瞧瞧,一点儿大户人家的模样都没有,反倒像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
话音还式微下,小羽士就已经被赢半夜一巴掌给拍飞了出去。
“看来三位还真是旗鼓相称,接下来的两题,我们会增加难度,就看这第一名究竟鹿死谁手。”
没想到,小羽士倒是不长眼的家伙,看到几人发楞的神采,还觉得被本身吓到了,当即更是肆无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