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暗夜惊魂[第3页/共3页]
只见一个玄色的身影正趴在大楼内里的铁栏上,他面庞可骇,脸上充满血丝,腐臭的皮肤碎裂得仿佛能看得见内里的骨头,长长的獠牙下染着鲜血,他正虎视眈眈地盯着下方的一群人。
血液的味道?是的,很奇特,见到鲜血就会发疯,就会落空明智的吸血鬼,那天在丛林里殷时雪喂他血的时候,他却能节制住本身,明天也是,他想呼吸她身上鲜血的味道,但是倒是徒然。
彭逸晨很快就跟了出来,殷时雪听到他在身后喊她的名字,但是她并不想理他。
千冥这才不甘心肠收起獠牙,一边扶起Nelson一边说,“王子殿下,你如果不吸她的血,你就会死的,如果你下不去手,让我来。”
路过的人群纷繁猎奇地围了过来,路边烧烤摊上正喝啤酒的人听到声响也起家朝这边走來。
她真的装不下去了,她悄悄推开林可可的手,说“你们两玩吧,我想早点归去歇息!”
看清楚面前的人才发明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瞳孔放大,神采惨白,身上血迹斑斑,已没有生命的迹象,目光恰好对着殷时雪,那种惨死幽怨的眼神让殷时雪不寒而栗。
感遭到一股莫名的伤害气味,殷时雪严峻地咽了咽口水,万一这个怪物俄然发疯,节制不住本身,一口咬了她的脖子,那可如何办。
浓浓的酒味跟着他的呼吸,她越挣扎,反而陷得越深。
门外的千冥大抵是听到了声响,破门而入,看到地上的Nelson,惊得大喊,王子殿下。
林可可蹦跳着走了过来,密切地挽着殷时雪的胳膊,“殷时雪,你如何现在才来啊。”
Nelson感觉头有点晕,口有点干涩,面前的女人悲伤的模样让他烦躁,加上酒精的感化,他真的很想,很想……
说完回身就走了。
殷时雪听得云里雾里,但是她能感遭到他声音里淡淡的有力,似曾了解。
Nelson大手一横,拦住了她的来路。
Nelson惨白干涩的唇微启,收回有力的声音,禁止了千冥对殷时雪的伤害。
看着她,他不由得轻喊了声,“时雪……”声音很沉,他感受本身的呼吸都乱了。
“时雪,你……如何了!”彭逸晨摸索地问。
“你们快跑,快跑。”殷时雪惊骇地大呼。
殷时雪快速走出酒吧,穿过马路,路边一排灯亮光得通透,灯下人来人往,都会的夜景老是这么热烈,晚风拂面,情意早已透凉。
俄然,“砰”的一声巨响,从天上刷的砸下了一个“肉墙”挡住了来路。
Nelson斥逐了身边一堆女人,最后房间里只剩他和殷时雪。
殷时雪转头,瞥见了跟过来的彭逸晨,另有他身后的林可可,两小我在不远处愣住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