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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以血还血[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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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柳寻衣吞吞吐吐,踌躇未定时,洛天瑾倒是淡笑着开口道:“柳寻衣是鄙府的下人,方才不懂端方便冒然上场,让诸位见笑了。”

“秦二,你可要数好了!”

柳寻衣飞身下台,举目环顾四周,拱手笑道:“不知哪位豪杰能借剑一用?”因为柳寻衣明天是小厮打扮,是以也并未随身佩带宝剑。

“刚才林方大之事我贤王府也不想过量究查。”洛天瑾不紧不慢地笑道,“这里毕竟是陆府,以是此事就由陆公子决计吧!”

“你说甚么?”

“洛蜜斯过分谦善了,只凭柳兄弟方才那招蹬萍渡水的轻功,就足以令人大开眼界,又岂会是平常小厮?”陆庭湘酬酢道,不过他却并未与洛凝语多做争论,而是将目光转向四周八方的人群,朗声道:“方才柳兄弟的意义是想代替林兄弟持续与秦家二爷参议,但秦大爷方才也说过情愿主动认输,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第十一剑!”

金掌银剑,胥准以剑立名于江湖,是以他的这把剑也毫不凡物。此剑名曰“银龙”,剑宽一寸七,锋长三尺三,通体亮银灿烂,剑身之上还浮刻着一条栩栩如生的银丝龙纹,故而取名银龙剑。

“不晓得,不过看他这么严峻林方大,应当也是贤王府的人不假。”

洛凝语更是喜不自禁地站起家来,跳着脚朝柳寻衣呼喊道:“柳寻衣好样的,好好替林方大经验经验他,让他也尝尝被人戏耍的滋味。”

面对气势凶悍的秦二,柳寻衣轻哼一声,随即脚下一动,他竟是无惧嚯嚯刀影,直直地迎了上去。

方才林方大之以是这么快落败,首当其冲的启事就是他那把刀过分浅显,而胥准将银龙剑借于柳寻衣利用,也算是帮他一个大忙。

“此人是谁?”

“这……”被陆庭湘这么一问,柳寻衣顿时面露迟疑之色,毕竟他之前并未向洛天瑾表白本身的态度,现在如果冒然说本身是贤王府的人,万一洛天瑾不承认,那柳寻衣岂不是自讨败兴?

约莫半盏茶的工夫,擂台上的柳寻衣和秦二已经比武三十几个回合,秦二越打越被动,柳寻衣倒是越打越随性。

秦二落地,全场顿时堕入一片死普通的沉寂,人们用难以置信的目光再度核阅着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贤王府小厮,很多人被吓的连吞咽吐沫时,都感到喉头一阵阵发紧。

秦二比柳寻衣高出近乎两端,一条细弱的胳膊几近快赶上他的大腿粗细,这也难怪柳寻衣会被秦二如此看不起。

陆庭湘拱手道:“既然如此,那不如就随了柳兄弟的心愿。柳兄弟是贤王府的人,自当也要给洛府主一个面子!”陆庭湘话说的标致,既成全了本身内心所想,又能让洛天瑾念本身一份情面。

秦二眼神庞大地盯着柳寻衣,内心五味陈杂,他不晓得柳寻衣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也不晓得贤王府甚么时候多出如许一个年青妙手,但他却明白刚才本身在群雄面前被这个小子打的一败涂地,这与气势和运气无关,与轻敌无关,而是他在柳寻衣面前底子就毫无抵挡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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