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奸细,后援[第3页/共3页]
刘中造,在万宁和陵水的鸿沟地区是半官半匪的存在。在官,他是“巡路官”,在石梅设立设立“护路站”;在匪,他带领着一伙地痞、恶痞占有在茄新岭,常常下山盗窃劫掠四周农夫的猪、牛、羊、粮食、衣物、财帛。
郑鸿名有些无法,望向陈文强,但陈文强却晓得他是装的,用心要看本身如那边理。如果能把端方放宽,那就皆大欢乐。
因为刘中造贿赂交结陵水县县丞吴道南、万宁县县丞王绪祺等人,以是,凡是他这伙人犯法之事,县衙一概不予究查。
“大哥真是豪放。”徐春山率先拿出一把新枪,玩弄了几下,又放归去,笑道:“还是故乡伙使得顺手,这回就不换了。”
但这事呢,要做得隐蔽,如果被看破了卖友求荣的卑鄙手腕,在江湖上可就臭了名声,还如何虚情冒充地招揽部众,扩大权势?说不定还会有江湖豪杰为之不齿,前来寻仇抨击、断根败类呢?
日落傍晚之时,陈文强、徐青山、李家俊等人已经前厥后到攀丹,与郑鸿名的人马汇合一处,另有一些职员未到,但总人数已经超越了六百。在大要上看,郑鸿名的人枪最雄浑,足有七八十枝。为了皋牢各家头领,郑鸿名又遵循人数承诺分给每家五六枝、七八枝不等,只等明天正式盟誓起过后便发放。从这个手腕看,郑鸿名倒也不是粗坯,也晓得装出豪放,皋牢别人。
万宁县衙内,乔装改扮、奥妙进城的刘中造与县丞王绪祺正商讨着如何“擒贼先擒王”。把这剿贼之功纳于怀中。
“先别急着喝酒吃肉,把端方先奉告他们。”陈文强安插结束,穿上了戎服,高大的身材,满脸的胡子,显得非常威猛,往人前一站,倒真有先“身”夺人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