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朕与我[第2页/共3页]
相同河岸两边的,是一座可供两人并肩行走的桥。
远处的丘陵没有一丝一毫的险要意味,就像是一个个瞭望塔,跟着绿意由南向北漫衍摆列,连在一起,给这座斑斓的城池添上一抹奥秘的色采。
曲扩的最后几句话又由“我”变成了“朕”。
李雄死死盯着潮湿的地上那断掉的一截樱花树枝,没有答复曲扩的话。
一口血吐在樱珊的墓碑上,给墓碑上篆刻的凹槽填满,然后缓缓下贱。
李雄悄悄站在木桥的西边,远远看着本身最忠心最爱护的陛下,刚毅的脸上出现出丝丝动容,就像是天下上最坚毅的城墙被蚂蚁对峙不懈,年年事岁的渐渐蚕食,然后突然崩塌。
曲扩睁着眼睛,眼里尽是柔情,悄悄地看着墓碑上的阿谁名字。
天子陛下驾崩了。
“为了让小河跟我一起上岛,委曲你了。对不起。”
城池往西一千三百里是一片大戈壁,往东步行一个时候,是一山的树。
白叟拿脱手帕,擦了擦嘴角的鲜血,遵循他现在的状况,他现在最需求的就是歇息,然后尽量少说话。
“二十年前,在西荒的首城,我没有杀掉阿谁孩子,而是放了他。”白叟望了望垂在他头顶上的樱花树的枝丫,怀想说道:“我晓得,他总有一天会返来报仇。”
曲扩艰巨点头,没有赤色的嘴唇闪现出他颓废的病态,他说道:“不管谁继位,或是直接像前朝一样把襄……国弄得四分五裂……”
杀死那珂扎的时候,他穿戴盔甲,站在曲扩身边,设想着多年以后那珂扎的儿子答复西荒,带着杀父之仇来找陛下复仇的那一天。
“樱珊,我带你来了。对不起。”
桥的西边是草庐,而东边,是一座宅兆。
白叟不想歇息,更不会不说话。
因为这座城在襄国,也就是在大陆的西部,此城盛产丝绸,故此城名曰:西锦城。
现在曲扩已死,襄国没有立下下一个国君,天下必将大乱。
白叟连续说了三句“对不起”,仿佛还能说出更多。
“说好的一起在此隐居,我孤负了你。对不起。”
“末将……”李雄低着头,看着地上断成一截的樱花树枝,沉默了好久,说道:“末将是来……”
这座山在数十年前还是一座知名山。不晓得是从那一年起,山上樱花盛开,美不堪收。以后的每年春季,此山上的樱花树争相绽放,给山里山外都染成粉红,就像是西锦城里的名匠经心制造的粉色丝绸,惹得城里很多人前来旁观。这座山也就有了一个真正的名字。
墓碑很奇特,没有留下墓志铭和立碑人的名字。但是只凭一眼便能够看出来,这统统都是这个白叟所为。
坚毅的城墙里是富庶的人们,春季的萧瑟仿佛并没有伸展到此地,其乐融融的,是每家每户的烟囱里冒出的直烟,寂静厉穆的,是城墙上目光严厉狠厉的守城兵士。城外丘陵连缀,无边沿绿意就像是父母对后代的爱普通。
曲扩轻咳一声,说道。
“末将李雄拜见陛下。”李雄单膝下跪,拱手行了君臣礼。
李雄上前,想要扶住陛下。
栽种樱花树的人是一个白叟。
他临死的时候,没有在乎他的江山,因为他坚信,他的小师叔会帮他夺返来。
幸亏这里是在西锦城外的樱山上,不在那尔虞我诈,暗潮澎湃的朝堂。李雄犯了三条极刑,都被曲扩一一免掉,或者是底子就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