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群狼[第1页/共2页]
“姑父,您也帮着他们挤兑我?”瘦子撇了撇嘴,“你们真行!”
“好了,咱不贫了,说实话也到饭点了,我们先烤点肉吃吧,也都饿了。”
瘦子愁得直皱眉头,之前他爬树也挺利索的,可现在这么胖,他都担忧本身上不上的去。但是如果不上去,不就会被狼群咬死吗?
“哈哈,云子哥,你也是该减减肥了。”这个名叫吴祥,奶名叫祥子的年青人笑道。
“他娘的歇会儿,老子实在是太他妈累了。”
那狼王耳朵及其灵敏,它听到动静便仰着头寻觅,一下子就看到了体型庞大的瘦子。
杨英自是不必多说,熟谙茅山术法,固然实际艹作不太谙练,但是书中的实际熟记于心;而瘦子则是与杨英相反,书中的东西记未几,但实际艹作很谙练。瘦子的姑父,则是一手好枪法;阿谁叫虎子的,则是跑步速率极快,偶然候打猎,乃至能撵上兔子,人家都说,如果他去竞走,怎定能把刘翔比下去;再说这个吴祥,身材很肥胖,但是登高爬树确是奇快,并且技艺也是格外的敏捷。平时打猎的时候,别人打不到的鸟他都能打到,另有山崖子上的老鹰窝,他也都能爬上去。因为胆量比较大还不怕高,人又称他吴大胆;铁牛,柱子和彪子,都个个长了一身肌肉,力量很大;而东顺和春青两个猎户,也是一个枪准一个枪快。
本觉得等这群野狼吃完走人以后便能够下来的世人,却俄然听到咔的一声响动。
且说杨英,瘦子一世人进入山林以后一向在四周搜索线索。怎何如这山林深阔,没那么快就能找到苗头。
就如许,瘦子跟狼王对峙着,瘦子不敢动,狼王又不会爬树。瘦子掉也掉不下去,狼王够也够不着。就如许对峙着,谁也不进一步,谁也不退一步。
公然,过了几秒钟,从北面的野草丛里钻出来几十只大野狼。为首的那头竟然是一只浑身乌黑外相的大狼。那只狼足有其他的狼一只半那么大,站在那边威风凛冽,一看就是狼王。
世人将烤肉分食,没一会儿就都吃得很饱。特别是瘦子,还专门把剩下的一点儿也都吃了,隽誉其曰华侈是光荣的行动。就留下一堆啃得干清干净的骨头棒子另有骨头渣子。
树下歇息的世人,一个激矫捷都窜身起来。
又把刚才猎到的野兔山鸡拔了毛,用刀劈开,穿在木头架子上烤起来。只过了一会儿工夫,这肉就烤的油光锃亮,披收回阵阵诱人的香味。要说这野味就是不一样,可比多数会的初级旅店里香多了。要不说,这海味易得,山珍难寻呢!
坐在树上的祥子俄然一声大呼,“是狼群,大师快起来!”
一行人喝了随身带的净水,坐在树下憩息,祥子便爬上树去巡查。
本来瘦子太重,他坐的那树杈接受不了他的体重,竟然劈裂了个口儿,把他也吓出了一身盗汗。此时看到那狼王绿油油的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仿佛看着一块上好的五花肉,严峻得他出了一身盗汗。此时他又不敢动,万一这么一动,树杈子直接折了,那他岂不是直勾勾掉到狼群里喂狼去了吗?
“我说你得了吧,我还不晓得你,你就是等我说这句话呢!”杨英别了他一眼。“你除了每天惦记取用饭还惦记甚么了?”
一行人一边在山林里搜索,一边打个个把猎物,都留着早晨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