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部队[第3页/共3页]
我无法之下只好掏了钱,不过因为大掌柜真的教了我很多东西,以是这钱花的不算冤枉。
普通家庭的厨房是阳气较盛的处所,不太能够存在厉鬼,但是陈娟并不常常在家开仗,以是她家的厨房没甚么阳气,也需求驱鬼。
鸡血盅里的鸡血变成了玄色果冻状,我将鸡血倒掉,去阳台又宰了两只小公鸡。
为首的一小我一米七摆布身高,穿戴一身老旧西装,四十多岁,梳着油光发亮的汉奸头,带着一副圆眼睛,八字胡。
这让我一下就复苏了。但我心中明白,人怕鬼,鬼也怕人,如果我轻举妄动的话,那么鬼很有能够被我吓跑,我就没法看清楚他们的数量了,以是我就躺在床上不动。
但是直觉奉告我这应当是两个鬼。
陈娟神采惨白,看着我点了点头。
不料大掌柜一伸手:“一共五百块。”
他背后跟着两小我高马大的大秃顶,身上纹龙刺虎,一看就不是甚么端庄人。
我赶紧千恩万谢地接过来,说道:“感激大掌柜,感激大掌柜。”
再睁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陈娟躺在我怀里,八爪鱼似的缠在我的身上,弄得我有点不美意义。
送走了小文爸爸以后,我更想要找出曹芳的下落了,我决不能让这么一个女魔头持续害人了。
陈娟大气都不敢出,乖乖地趴在我的胸口,隔着寝衣我都能感遭到她的心跳,一跳、一跳,弄得我胸口有点痒痒。
我悄悄喊了声陈娟的名字,她这才醒过来,看到我们俩竟然这么睡了一夜,她脸都红了。
贡香感化的道理也很简朴。阴曹地府当差的鬼神或者游走四方的神明都喜好贡香的味道,他们有能够会被贡香吸引过来,而没有投胎转世的厉鬼最惊骇的就是他们,以是这些厉鬼闻到贡香以后会当即落荒而逃。
因为始终没有闻声门响,我们俩谁也不敢动,没过量久,我们俩竟然都睡着了。
第二次,我们将鸡血盅放在了客堂里,一向等着另一只鬼中计,但是这一次我们谁都没有闻声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