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大部队[第1页/共3页]
过一会脚步声没了,厕所里俄然传来了抽水马桶的声音。
我跟熊猫筹议了一下,我决定明天早晨我在这间宅子里守着,试着搞清楚宅子里鬼的数量,熊猫身上的护身符毕竟不如我的红绳葫芦,他就先归去养精蓄锐。
我眉头一皱,奉告陈娟:“回不去了,你留在这吧。”
我悄悄点头:“我是。”
鸡血盅里的鸡血变成了玄色果冻状,我将鸡血倒掉,去阳台又宰了两只小公鸡。
为首的一小我一米七摆布身高,穿戴一身老旧西装,四十多岁,梳着油光发亮的汉奸头,带着一副圆眼睛,八字胡。
归去后我将本来剩下的五万多块钱拿了出来和这十万混在一起,我本来想分给熊猫一半,剩下的给小文爸爸,但是熊猫没要,非让我把统统钱都给人家带走。
他背后跟着两小我高马大的大秃顶,身上纹龙刺虎,一看就不是甚么端庄人。
冲水声响起来以后,我俄然闻声一个短促的脚步声朝着我传来,我感受事情不太妙,一昂首,瞥见陈娟穿戴一件红色丝绸寝衣排闼出去,她花容失容,低声问我:“大师,你闻声了么?刚才有人冲厕所呢!”
我赶紧点头,这时候大掌柜俄然从柜台下拿出了几根很粗的檀香,说道:“这些是贡香,专门给神佛上贡的,你拿着,去了被鬼侵入的宅子里先点上,怯懦的鬼就会被直接吓跑,能够给你省点工夫。”
我悄悄喊了声陈娟的名字,她这才醒过来,看到我们俩竟然这么睡了一夜,她脸都红了。
多亏我在驱鬼之前来了一趟这里,究竟证明大掌柜是有真才实学的,大掌柜这一句话很有能够救了我和熊猫的命。
第二次,我们将鸡血盅放在了客堂里,一向等着另一只鬼中计,但是这一次我们谁都没有闻声非常。
陈娟一愣,因为客房里只要一张单人床,我们俩睡在一起很难堪。
她穿的很薄弱,能够因为刚才过分惊吓,连拖鞋都没穿。陈娟固然快四十岁了,但是保养的很好,看上去跟三十岁摆布的没甚么不同,特别是身材非常健美。
陈娟大气都不敢出,乖乖地趴在我的胸口,隔着寝衣我都能感遭到她的心跳,一跳、一跳,弄得我胸口有点痒痒。
但是曹芳也很奸刁,害死了朱博文以后再也没有露过行迹,就连人脉甚广的蒋仁都没有找出她的下落。
一早晨畴昔了,我本觉得事情失利了,第二只鬼或者吓跑了,或者躲起来了,但是早上的时候我发明鸡血盅里的鸡血还是凝固了,这申明第二只鬼也被我们撤除了。
早晨的时候我在陈娟的寝室里留了一台录相机,本身则在客堂的位置放下另一台。安插好了统统,我就去客房睡了。
我悄悄点头:“这就对了。”
普通家庭的厨房是阳气较盛的处所,不太能够存在厉鬼,但是陈娟并不常常在家开仗,以是她家的厨房没甚么阳气,也需求驱鬼。
陈娟一听门外有鬼,当即钻到了床上被窝里,说道:“那我绝对不出去了!”
我朝着陈娟摆摆手,让她先别说话,以后拉着她进寝室,我反手将门关上,低声说道:“嘘……你又不是头一次闻声,别这么大惊小怪,我明天早晨要看清楚屋子里究竟有甚么鬼,以是我们不能打草惊蛇,要假装甚么都没闻声,晓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