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狼群与强盗[第3页/共5页]
“比胡匪好对于多了。”哈伦多说。
索戈抽出身上的马刀,被玄奘按住,面前的胡匪足有两千骑,如许一支马队步队,如果野战,足以对抗任何一个西域国度的主力军队了,他们这支小小的马队,硬拼美满是送命。
安归收了马刀,嘴里呼呼地喘着粗气:“这还喝采对于?”
特别是阿谁中年人,长着一副乌黑的面孔和凶神恶煞般的眼睛,即便相隔三四丈远,那阴沉的目光也令人不寒而栗。
“你就晓得吃!要我说,应当叫人多打造些兵器,再招些人马,我们就本身干了,到时候我们的设做了大可汗,也免得跟在别人屁股前面受气!”
突厥人自称本身是草原上的狼,这个称呼既代表了突厥马队来去如风多变诡异的群狼战术,又描画了突厥人英勇噬血的彪悍脾气。是以,他们的可汗以金狼为图腾,称霸一时。
“哇!两万银钱!”几个胡匪的眼中当即冒出贼亮贼亮的光。
“说得也是啊,”安归想起他们之前的遭受,深有同感地点着头,“狼是牲口,可比人好对于多了。”
劈面当即响起一片“嗡嗡”之声,明显,“玄奘”和“统叶护可汗”这两个名字震住了他们。
玄奘俄然感觉面前的气象有些风趣,半个时候前,他还感觉这是一支可怖的军队,足以同任何一个西域国度的正规军相媲美,但是现在,这两队人马已经相互撕杀起来,来回奔驰的马蹄将地上的积雪、灰尘全都激到了半空中,扬起一片雪雾。
“看来,不能在这里过河了。”玄奘直起家,目光望着对岸说道。
走在步队开端的帕拉木昆从怀里摸出酒葫芦,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他不是佛教徒,没人在乎他喝不喝酒。幸亏他也并不贪酒,灌了几口后,便又将葫芦盖儿拧紧,放入怀里。
说话间,步队已经走到河边,河床合法风口,西北风呜呜啸叫,寒气砭人肌骨,河面结着冰,冰上覆盖着一层晶亮的白雪。
其他的狼并不畏缩,饥饿使它们不顾统统地包抄上来。
肚里有了这几口烈酒,帕拉木昆顿觉热浪卷身,迎着风雪,情不自禁地唱了几句,那雪粒子迎着粗暴的歌喉扑来,撞在他乌黑的额上,旋即化成一粒粒水珠滚落下来。
一向尾随在后的几只狼见有机可乘,哪肯放过,当即扑了上来。帕拉木昆吃了一惊,伸手抓住最早扑到的那头狼,大喝一声,用力甩了出去。那狼在空中收回一声惨叫,跌到远处的灌木丛里。
“这个,用中原的说法就是,说曹操曹操到。”安归掉了一句文。
话音刚落,就听前面一匹马长嘶一声,前蹄一软,竟陷进了一个三四尺深的雪坑里,动不了了,马背上的手力对此毫无妨备,被一下子掀上马来,跌在雪地上。
两边的人群都跟着他们的首级一起喊叫起来,征服对方的勃勃野心,把持“肥羊”的激烈欲望,使他们满身的力量都会聚在喉头,发作出飓风般的啸声。骑手们握着马刀,低垂着气愤的拳头,抬头向天,满身颤栗,“啊――啊――”狂吼,已经听不清他们在吼甚么了。
想到这里,玄奘便不再管他们,尽管闭目诵起经来。
见这支步队如此诚恳地放弃了抵当,胡匪们也便放下心来。再看放在地上的驮包数量明显很多,看来明天是个收成的好日子,都不由咧嘴笑了起来。因而也不再剑拔弩张,本来一触即发的厮杀氛围一时竟和缓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