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买马[第2页/共2页]
“嗨,这故乡伙之以是能活这么久,还不是他那贪恐怕死的脾气!不过话说返来,这老头但是漠云镇的百事通,四周一些大小动静没他不晓得的。”
最上等的马,毛色油光发亮,呈红色,就连流出的汗液也如血液般殷红。
青衣老者很老,脸庞清癯,充满了褶子,他颤巍巍的走了出来。
漠云镇北边,这一片地区是属于自在买卖区,在这摆摊的小贩有雷州人,云州人和漠州人,售卖的东西也多数是自州的特产。
“短是非长!”温雅笑着道。
刚才好好的一顿饭被漠北刀疤打搅,易渊已经对这座酒楼落空了兴趣,他拉着温雅小小找过了一家酒楼。
他不会骑马,也不懂赏马,以是要求也很随便。
温雅会骑马,却不肯,硬是要让易渊学。
“哥们,这老头谁啊!漠北刀疤被杀,这不令人鼓掌称快的事情吗?”一秃顶男人道。
易渊不在乎人家,可这里的人阿谁不是谈大当家色变的,漠北刀疤死在他的酒楼,他如果收了易渊的用度,那就是把大当家也给获咎了。
易渊指着无头的漠北刀疤,神情冷厉的道:“此人欺我兄弟,辱我老婆!就算他是天王老子,我也照杀不误!”
在走出思乡大酒楼的时候,易渊丢了几十块灵石给掌柜的,但是掌柜的硬是不敢收。
…………
之以是要买马代步,是因为小小太惹眼。他们已经惹上了够多的费事,易渊固然一副不在乎的神采,但是温雅那里会不晓得他要强的脾气。
“年青人,你只图一时的称心,却未曾想过杀掉此人所要支出的代价啊!”青衣老者指着漠北刀疤感喟道。
这时,酒楼中的沉寂已经被突破了,世人小声的群情着,有人鼓掌称快,有人面露惊骇。
毛色发青,蹄筋粗糙的是劣等马――青鬃马,可日行千里。
漠北刀疤人首分炊,全部酒楼俄然变得死普通的沉寂。
这类马名为‘血苍马’,出自‘血苍草原’,数量极其希少,可日行万里!敖汉部落的青年都以具有一匹‘血苍马’为荣。
酒足饭饱以后,他们在漠云镇闲逛。也不算闲逛,温雅对漠云镇非常熟谙,她筹算带易渊去买几匹好马代步。
易渊看着这个老头,刚才其别人的说话他也听在耳中,这老头号称百事通,想来也有些门道,不过他的境地却不高,只要五脉星者的程度。
说着,他不再理睬他。
而伴跟着他们分开的,另有漠北刀疤被杀的动静。
易渊收回灵石,摇点头,找过了另一家酒楼。
但是在修炼者眼中,这底子就不是题目!易渊刚上手的确出了一个大糗。
温雅替易渊先容着,眼睛也在看着马棚里的马,这里并没有‘血苍马’,就连‘贝棕马’也只要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