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公道话[第2页/共2页]
“是讨厌。”郑满福一脸当真道:“明显是只癞蛤蟆,却想吃天鹅肉。”
“我把她吓走了。”看出乐想的迷惑,郑满福冷不丁开口道。
她的皮肤还是不敷柔滑,双手也不敷细白,头发还是随便地束着,小疤痕犹在,但那些嘲弄却再也没有呈现过。
郑满福抿了抿嘴,眼底闪过一抹讽刺。
这一眼满含凶恶的意味,沈明远本就不是多么硬气的人,被这么一看,顿时就吓了一跳,脚步也不由放慢了下来。
沈明远神采一怔,顿时便有些不欢畅,瞪着眼睛道:“你就不能陪我坐坐?”
乐想也被她杀气腾腾的眼神吓了一跳,但很快就回过神来,猎奇道:“你不喜好他?”
能够说,在后天影响下,乐想胜利从一个八分美女过渡成了九分美女。
并且……
她微微弯起嘴角,一向以来,多的是人说她攀附沈明远,好似被沈明远看上是多大的福分,说她是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即便一开端不在乎,听很多了也会愁闷。
以上各种,乐想当初没少被人借着由头嘲弄。
郑满福忧?了一下,然后直接像之前对沈明远一样对着乐想瞪了一眼。
反观乐想,她的面貌固然是个美人,但并不是顶尖的绝色,直白点讲就是八分美女,乃至因为长相娟秀不足浓艳不敷,并不是那种会让人一眼冷傲的美人。但是气质这类东西,很多时候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同时影响着一小我的表面形象。好的气质能够晋升人的面貌,坏的气质能够减损人的面貌,乐想无疑是前者。更别说,时候是芳华的仇敌,倒是气质的朋友。
若说十年前沈明远和乐想站在一起另有几分班配,那么现现在的他们站在一起……
郑满福昂首打量了他一眼,沈明远比乐想大两岁,现在已经三十七岁了,按说和女人比起来,男人的保值期比较长,年近四十的女人常常已经成了昨日黄花,男人则相反,这个期间的男人常常比那些小鲜肉更有魅力。
乐想对沈明远这类“天真”的话早就有了免疫,反倒是郑满福听得很有些不成思议,忍不住转头瞪了他一眼。
想要听到一句公道话。
乐想几近想要感喟,面前这个男人数十年如一日地……让人喜好不起来。
乐想这下是真的愣了,她俄然有些信赖,郑满福或许真的不是沈明远派来的人了。
“我已经吃过了。”不等沈明远说完,乐想就打断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