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测试[第1页/共3页]
一进入拍摄状况,迈克尔-纽曼脸上顿时就换了一副猎奇的模样,他走进客堂以后并没有急着和其别人打号召,而是高低摆布的看了一圈,然后嘴里嘀咕了一句:“这屋子真够破的!”
一样是同一个角色来反应社会实际,因为团体糊口程度的差别,美国的贫富差异并没有像印度那么严峻。一开端林明阳范围于小说的思路,以是考虑把拉祖定位成一个糊口在美国底层的黑人。但考虑到存眷底层黑人保存近况的影片很多,除了贫富差异,美国社会还存在其他的题目,边沿人群的糊口状况更值得存眷。
在比利-奥尔森facebook的主页上,迈克尔-纽曼找到了他的联络体例,肯定阿谁电话不是本身那帮搞怪的朋友捉弄他的把戏。波士顿城区和哈佛地点的剑桥镇相距不远,第二天迈克尔-纽曼直接坐计程车过来。
很明显,原著小说中作者对法函家庭背景的设定是印度的中产阶层,但是在干预后代生长挑选的题目上,美国度长并没有像印度家长那样浓厚的望子成龙的心态。如果生搬硬套的把这个角色移植到脚本里,明显也分歧适。
迈克尔-纽曼感受本身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在镜头前没有任何严峻的他,手指竟然因为冲动而颤栗。“这么说我通过了?”
拉祖则在本地的慈悲构造的帮助下,胜利的考进了北哈蒙理工学院。他最大的欲望,就是通过本身的尽力博得社会职位,把双亲接到美国来一起糊口。
林明阳一上来就问迈克尔-纽曼对着镜头会不会严峻,迈克尔-纽曼奉告他,本身和几个朋友常常拍一些风趣的短片,精确的说这算不上真正的演出经历,但林明阳还是点点头,变把戏一样从沙发前面扛出一台摄像机,架在本身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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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林明阳放下摄像机,他感受拍到这里已经能够了。
“你是比利-奥尔森?”迈克尔-纽曼眨眨眼,故作惊奇的看着他,“我传闻过很多你的事情,哈佛收集社区上,你的主页点击量是最高的。没想到我们在同一个宿舍,我还给你留过言,你忘了吗?”
翻着花名册,比利-奥尔森煞有介事的开口扣问:“第26号试镜者,迈克尔-纽曼?”
迈克尔-纽曼又敲了一次,成果还是一样,他这才想起了阿谁喊出来绝对有些冒傻气的暗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在第三次拍门以后,提着嗓子喊了一句:“我是傻瓜!”
迈克尔-纽曼还是第一次来哈佛,要在这个和城镇连成一体的黉舍里找一栋宿舍或许很难,但柯克兰宿舍是一个例外。先是马克-扎克伯格,前面又来了林明阳,两大风云人物使柯克兰宿舍仿佛成为哈佛被议论最多的一栋宿舍楼,随便问了几小我,迈克尔-纽曼很轻松的就找对了处所。
――――肯定由迈克尔-纽曼来扮演配角兰彻以后,三个傻瓜的组合中,就只剩下了家庭贫苦的拉祖,角色人选还没有下落。在《五点人》小说里,拉祖是一个胡想着当工程师,但是没自傲,科学神佛的青年。他家里很穷,父亲本来是邮政局长,现瘫痪在家,母亲是一个极度唠叨的欧巴桑,另有个姐姐因为没有嫁奁变成剩女。厥后经历一次他杀觉悟人生,终究在毕业前口试胜利。
“我普通只答复美女的留言!”比利-奥尔森摆了一个自以为很酷的pose,“如果你还没有女朋友的话,我能够给你先容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