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第1页/共3页]
雷对于树精灵们的附魔技术非常推许,当他们通过查问,在村庄内里临时住下以后,他就向旅店的办事员扣问这村里有没有附魔大师,想要制作几件附魔设备。
“呃?你不喜好?”丝蒂尔立即愣住,“不喜好你早说啊,滚来滚去很不舒畅的。”
树精灵的附魔技术,在全部大陆上都赫赫驰名。每年都有很多人带着本身敬爱的兵器去泰初丛林拜访他们,请他们为兵器附魔。
泰初丛林,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丛林。传说当初天下斥地之时,光亮和暗中两位大神争斗不休,他们鲜血稠浊在一起,化为了最后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绝大部分变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润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葱葱的广袤丛林,就是位于大陆中心偏南地区的这一片大丛林。
树精灵的寿命约莫在四五百年,称得上是长命种,加上天发展于施法,以是这个种族团体的战役力很高,在全部大陆上都是屈指可数的强大权势。如果不是他们天生就不喜好分开泰初丛林的话,或许早已建立庞大的帝国了。
野精灵是在大陆上最常见的精灵种类,他们的身材和人类差未几,一点也不纤细,乃至有很多非常强健的个别,一身铠甲手持战斧的也不在少数。他们的身材特性,大抵就是尖而略长的耳朵,以及非常和婉的头发。
到了现在,就连半神层次的强者们常常都要为离开主位面做筹办,因为谁都不晓得,那一道悬在头顶上的雷霆,究竟会在何时轰下来。
当年,第一代雷神感觉本身是诸神当中最为强大的,又独占着“雷电”、“毁灭”之类神职,应当不怕毁灭之雷,因而祂就大摇大摆地踏入了主位面,想要依托天赋上风独占这个天下。
雷面无神采地看看暮色沉沉的天空,等了一会儿,摇点头,叹了口气。
只要想到这个,就算有天大的火气,也都能按捺得下去。
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们,大略用的都是本身的兼顾,他们并没有真的来临主位面,只是把本身的意志复制了一份,加上一个承载着少量力量的躯壳,就完成了所谓的“神祇降世”。
隋雄他们并没有决计埋没行迹,以是在很远的处所就碰到了村里的尖兵。那是一名穿戴树皮铠甲的中年人,背着长弓,提着法杖。铠甲和兵器上都有邪术的光芒闪动,明显毫不凡品。
这片丛林是生命女神的最爱,很长一段时候内,她一向居住在此,和她缔造的浩繁生灵为伍。直到幻灭之年,光亮和暗中的争斗终究以同归于尽为结局,大神的陨落使得天下本源狠恶动乱,地水风火具现为各种可骇的魔怪,它们和诸神交战不休,残虐大地、涂炭百姓。生命女神不忍她所爱着的众生刻苦,拔剑而起,斩杀魔怪,分别位面,摈除诸神,终究敲定了这个天下的法则。
这下,轮到隋雄哈哈大笑了。
常见的精灵有三种,别离是树精灵、野精灵和日精灵。
至于实在按捺不下去的,该如何办呢?
“……闭上眼睛设想毁灭之雷轰但是下,将一个个不守端方的神祇挨个儿爆头,那场面,真是赞啊!生命女神的确是威武霸气!”隋雄将这一段故事说完,忍不住赞道,“如果她还活着,我必然对她翘起大拇指,赞一句——女人,你真是条男人!”
这趟观光,竟然能够碰到那位传说中的人物,真是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