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参开花[第2页/共3页]
实在瘦子口中的山鼠,是一种深山野岭的老鼠,因肚子是纯红色的毛,也叫白肚鼠。
孟琦天然也跟来了,跳下车,夸耀似的甩动着车钥匙,一脸趾高气昂的打量着四周:“哎呀,真是恋慕这山里的故乡糊口啊,多好,多温馨,跑十里地都见不到人影,除了树,就是鸟。哪像郊区早晨都灯红酒绿喧哗吵死人,要不是我不得不担当老爸筹办上市的公司,来这里隐居也不错……”
“哎呦,好好,我们现在就解缆,哈哈!”
对瘦子投之以杀人目光,这该死的家伙总给本身找费事,连这小妞都来了,明天估计是别想好过了。
“甚么故乡糊口,不就是种地嘛?无聊死了,我还是更喜好到巴黎、东京那样的处所购物!”
种人参李哲没甚么经历,直接拔走花盆里枯死的文竹,然后像是莳花一样,将人参栽了出来。
上面抽出的新芽长成了嫩绿的叶片,乃至结出几枚小巧的红色人参果实!
钱瘦子大喜过望,说完就挂了电话,这让李哲摸不着脑筋,莫非有其别人也一起来?
这时,手机俄然响了,李哲摸出一看,发明是大学同宿舍的哥们钱瘦子打来的。
这女孩叫杜燕,是李哲大学时的前女友,厥后找了机遇一脚蹬了李哲,和富二代孟琦搞到了一起。
此人参泡在酒里几年了,之前李哲父亲没事还喝两口,到厥后就一向没喝了。人参按理说泡烂了才普通,如何会又收回新芽来?收回新芽,意味着人参还活着?真见鬼!
看他一脸专家气质的信誓旦旦,李哲一阵无语。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不远处一辆改装的越野车停了下来,车上有几道人影。
发明能装逼的机遇到了,李哲也不放过,随便的一挥手:“都愣着干吗?走啊。我家这狗就这弊端,喜好喝茅台,饭前不喝一罐都不用饭,不消理它,我们去用饭!”
这窜改让李哲大喜,将酒罐提到院子太阳底下研讨,趁便让内里的人参晒晒太阳。
“如何俄然想起给我打电话,有事么?”
钱瘦子最早从车上跳了下来,大笑着给了这里一个熊抱:“哈哈,好久不见,甚是驰念啊。”
正在吹嘘的孟琦戛但是止,张大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哲鄙夷道:“你不会是又惦记我家的野鸡野兔吧,都没几只了,比来我爸都没去山里下笼子。”
杜燕上前挽着孟琦的胳膊,语气带着鄙夷的说道。
杜燕还没认识过来,奇特的问孟琦:“一条土狗有甚么都雅的,比你养的黑背差远了,这狗丢脸死了。”
不过,李哲也懒得跟这个时候想秀优胜感的女人解释。
“喂,李哲,在干吗呢?还在家吗?”对方的大嗓门让李哲不由自主的挪开耳朵。
扫到了中间一株枯死的文竹,贰心中一动,“泡在酒里,哪有种在地盘强。”
本来就想实验下白瓷瓶能不能净化酒水的,却没想到附赠了这不测的成果。
“……”
不过也就才几个月没见,朱珊已经比在黉舍时美丽多了,棕黄齐肩短发,白衬衫,格子裙,漆皮鞋,搭配的精美养眼,身材显得婀娜有致……
微微抽动了下鼻子,随即眼睛一亮,点头道:“真是好酒啊,李哲你够风雅啊,舍得拿这么好的酒来号召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