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 英雄[第1页/共2页]
“现在还没有这个打算,但今后会有的,并且这一天也不会太远。”
李逍举杯敬了这位老将军一杯。
“这些奸商。”
一向以来,百姓种桑种麻,纺纱织布,百姓都是自给自足,朝廷也直接征丝帛麻布的调充分国库,既做货币,又可直接用来赐给将士和官吏们。
李逍笑着奉告程咬金,那些奸商里也有程家一分子,因为把持安东棉花的那些奸商,恰是以赤山港十三行动首,而十三行里李家有一份,天然也少不了程家。
“因为他明天欢畅,另有,今后不准再喊他老魔王。你得尊他一声程爷爷,他当年是你太宗祖父帐前的几员大将军之一,平生兵马,为大唐交战无数,他虽被人称为魔王,但他也是为大唐入魔,别人能够那般称他,你却不能。”
老程说到此,也是豪气吞云。
“徒弟,那你会持续出京领兵交战吗?就如你为大唐打下安东一样?”
“我老了,如果我再年青二十岁,那么有棉花和玉米二物,我就能率军攻灭高句丽,开辟黑山白水靺鞨之地,屯田移民,戍边守疆,为大唐再拓疆三千里!”
毕竟谁不晓得,所谓的十三行,实在就是长安的那些勋戚贵族高官朱门的代表呢。
“如有需求,我自情愿统兵出战的,但是或许不会再有如许的机遇了吧。”
“为甚么啊,教员你用兵如此短长,他们都说你是我大唐自李靖和李绩二帅以后,用兵最短长之人呢。”
程咬金举杯哈哈大笑,笑出了几滴眼睛。
有李逍的纺织机器,除籽纺纱织布等工序都大大缩减时候,出产效能大大进步,如果呼应的减少些麻和桑的莳植,增加些棉花的莳植,那么就能大大改良现在的这类局面。
程咬金这顿酒喝的很痛快,李逍没喝多少,他已经醉倒睡着了。
归去的路上,爷俩持续一脚深一脚浅的徒步走在长安的街上。
“把棉花设为专卖,实在有些过份了,毕竟朝廷连盐铁都没如许搞。”李逍点头,“不过现在这类环境确切有些过份了,我感觉朝廷能够出台一些规定,比如每年从国库中多拔出一些钱来直接从棉农手里收棉花。再者,能够鼓励合适种棉花的处所,多莳植一些棉花,如此一来,棉花多了,天然就能突破奸商把持了,代价也会掉下来。”
太子李弘吃着一个烤鸡翅问李逍,“徒弟,程老魔王为甚么一会笑一会哭的,才吃了没几串肉倒先把本身给灌醉了,不是说老魔王酒量很好吗?”
李逍从太子手里接过一把刚烤好的羊肉串,分了一半给老程,安抚他道,“已经很不错了,想当初从西州贩来的白叠布,那才叫一个贵呢,比丝绸还卖的贵。这几年我在安东大力推行棉花莳植,数量已经渐渐起来了,代价也是一降再降。”
“棉花的产地售价已经不高了,朝廷采购的比较贵那是因为很多贩子从中加价取利赢利罢了。如果他们肯少赚点,实在棉布的代价会比麻布的还便宜,可现在他们都晓得棉花是个好东西,安东种出来的棉花,刚种下,他们就已经付钱定下了,一到收成之时,棉花就全都落到他们的手里了,他们完整把持了棉花,这代价天然是他们定了算的。”
这是一名须发斑白,已经年近七十的老将,但却另有一颗充满热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