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所有人都疯了[第2页/共3页]
“五六年当然是没题目的,就算浅显农户家里,也能存个两三年的。”李逍对这个还是很自傲的,人家东北百姓,把玉米就挂在屋顶下,都能挂个两三年。
这但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边一年四时都能看到农夫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南边地区气候热,以是直接把玉米先晾晒干,然后脱粒,便能够存进仓中了。男方温度高,大太阳下晒干玉米还是很快的。
如此易储,就表示玉米有更高的莳植代价。
李绩也向天子道,“玉米具有如此多的优处,那么河中、陇西、朔方,乃至是西州,完整能够实施军屯,操纵玉米当场处理军粮题目,不必大费周章的从长安运送畴昔。”
李治还在那边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收缩爆裂开来・・・・・・・
一年从关东地区转运两百多万石的漕粮,朝廷支出的本钱实在是个无底洞。更别提,另有一样庞大数字的官方贩子运进关的粮食。
“那要如何储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整穗的玉米,穗粒紧密,玉米粒在穗轴上摆列紧密,皮层亮光、果皮坚固,更无益于储藏,还能防虫、防霉。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很多不比麦稻差的长处,但不能很好储藏就将大大限定这类作物的推行莳植。
李逍无法走畴昔,成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天子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的确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乃至穗藏法的玉米,还能持续保持营养成分向玉米粒内运送,能增加玉米粒的饱满程度,促走籽粒后熟。
“嗯嗯,朕是要奉告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很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师谈谈玉米储藏的题目。”
“陛下,此等吉祥玉米,必然要多种,全面推行,种越多越好。”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但是烹调妙手,这吉祥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但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反复。这还没完整长老的时候,能够炖汤喝,也能够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好吃蒸的。”
“五六年,你肯定?”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是以在储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提及这个,李逍天然是专家,哪怕他实在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对,穗藏法就是这么简朴。”李逍点头。
“也能够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别说五六年,能存个三年就充足了。”来济也忍不住赞叹。除了粟黍比较轻易储藏,麦稻但是较难储藏的,极易霉变。而玉米竟然比麦稻还易储藏,这如何不令人冲动呢。
扮猪吃虎啊。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并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很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非常较着,那就是不易储藏。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堆栈里,如许风干一年去除水分后,品级二年时再脱粒,乃至比及要吃的时候再脱也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