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闯进野狼群[第3页/共3页]
我乐坏了,从速问:“真的?”
我也不晓得哪儿来的力量,抓起粪叉,直奔狼王就迎了上去。
我浑身颤栗,不晓得咋办,但是又不敢跑。
红霞说:“现在,俺都筹办好了。”
“没题目,我换一下衣服,立即跟你走。”
狼王没有号令它的狼族卫队立即打击,因为底子摸不清敌情,也摸不准我们的来意。
想要从仙台山返回县城,起码四十多里,都是山路。
拉着红霞走出村庄的时候,是早上八点。太阳升起了一竿子高。
我跟红霞在上风口,人肉的味道跟红霞女孩的体香一起随风飘零,恰好飘进狼群的鼻子里。
这类味道特别熟谙,是仙台山野狼群的身上披收回来的。
那是一个二三十只狼的群体,它们仿佛在开会,一个个身材高大,毛驴子一样。
这把铁叉但是最好的兵器,防备碰到野兽。
粪叉是山民最应手的东西,这东西的感化就是锄粪,撒粪,前面有四根齿牙,每一根齿牙差未几半尺长,又尖又利。
要不然驱逐你的,能够是无情的巴掌。
“啊!狼啊,初九哥拯救!”
这东西不但是最好的劳开东西,也是最好的打斗东西。
二十多双钢锥一样的目光同时向着山坡上盯过来,盯得我不寒而栗。
但是荒山野岭,上哪儿去弄火呢。
茂源叔年纪大了,红霞又是独生女,我不帮她,就没人帮了。
不由机警灵打个暗斗,浑身一凛。
狼是怕火的,底子不敢恋战,眨眼的时候嗖嗖嗖,跑得没影了。
我跑了,红霞咋办?女孩子还不吓死?狼群必然会进犯她,将她撕成碎片。
面前的山坡下,公然有一大群狼,那是仙台山独占的狼种……浑身发黄,长长的黄毛,牙齿狰狞,一个个都是血盆大口。将前面的山路堵死了。
第一个感受,是一下子按住红霞的小脑袋,将女孩按在了山坡上。
“别怕,别怕!我在呢!”
山里人很少出山,山外的人也很少出去,山里几近没有路,就是一条被人踩踏出来的畸形山道。
可想逃脱也晚了,因为狼群也发明了我们。
但愿此次也吉人天相。
这一声嚎叫震慑山岗,惊天动地,全部仙台山颤抖了三下。
孙子才不惊骇呢?一股灭亡的气味覆盖在四周,生命但是命悬一线。
我抬手一指,红霞顺动手指的方向看去,女孩子的嘴巴里立即收回一声惊叫:“啊!狼啊!”
我问:“啥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