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闯进野狼群[第1页/共3页]
想要闯畴昔,只要将狼群轰开。可王八蛋才有那胆量呢。
山里人很少出山,山外的人也很少出去,山里几近没有路,就是一条被人踩踏出来的畸形山道。
拉着红霞走出村庄的时候,是早上八点。太阳升起了一竿子高。
每年的夏季,哥哥,另有爹,都会拉着我到山上去打猎,这是仙台山野狼群独占的味道。
它早就瞅准四周没有别人,就是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红霞说:“现在,俺都筹办好了。”
红霞利诱不解,问道:“初九哥,咋了?”
因为长年跟着哥哥和爹打猎,以是有点经历,状况比红霞好了很多。
洋火一划,冒出一团火星,将手绢点着了。
立即将地上的干草点着了,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噼噼啪啪开端燃烧。
那是一个二三十只狼的群体,它们仿佛在开会,一个个身材高大,毛驴子一样。
现在,脑筋里跟发动机一样快速飞转,考虑着如何逃脱。
红霞的身影特别欢畅,跟胡蝶一样翩翩起舞。
当仙台山狼王钢锥一样的目光跟我胆小的目光突然相撞的时候,哥们吓得差点尿湿裤子。
不由机警灵打个暗斗,浑身一凛。
狼王的鼻子一纵,收回一声沉闷的吼怒:“呜呜……呜,嗷呜――!”
红霞要返回黉舍去了,插手高考,这是她人生的转折点,也是最首要的时候。
嗖地一声,满脑袋盗汗顺着脖子急淌而下,红霞也再次打个暗斗。
我跟红霞在上风口,人肉的味道跟红霞女孩的体香一起随风飘零,恰好飘进狼群的鼻子里。
好一顿美餐,明天狼爷爷要打牙祭。
明白菜的产量高,没有甚么技术含量,年底便能够挣到人生的第一笔钱。
面前的山坡下,公然有一大群狼,那是仙台山独占的狼种……浑身发黄,长长的黄毛,牙齿狰狞,一个个都是血盆大口。将前面的山路堵死了。
那是一股腥风,腐臭血液的味道满盈在空中,是从野兽的牙齿上披收回来的。
独一的体例是不要动,跟它们对峙。以静制动。
可想逃脱也晚了,因为狼群也发明了我们。
二十多双钢锥一样的目光同时向着山坡上盯过来,盯得我不寒而栗。
然后,我将绑了手绢的树枝搭在弹弓上,当作利箭那样嗖地射了畴昔。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前次送香菱出山的景象。
没到跟前,嘴巴就伸开了,白森森的牙齿特别慎人。血红的舌头也收回一股难闻的气味。
俗话说,马怕鞭子牛怕刀,狗怕砖头狼怕烧。也就是说,狼的天敌应当是火。
仙台山漫山遍野都是干草,客岁的干草颠末一个夏季的骄阳暴晒,见火就着。
晓得跑也跑不掉了,还不如跟它冒死。
踌躇了一下,立即说:“好!啥时候解缆?”
她恨得咬牙切齿。
就在狼王嘴巴间隔我的肚子只要不到半尺的时候,手里的粪叉也刺向了它。
独一没有逃脱的,是那只白鼻子狼王。
只要弄一把火,狼群必然会四散奔逃。
心机一阵冲动,恨不得立即抱上红霞,再亲一口……可还是忍住了。
趁着狼王察看四周环境的时候,悄悄将弹弓从怀里拉了出来。
那一次比较荣幸,虽说是半夜,可没有遭受任何野兽的进犯。
想要从仙台山返回县城,起码四十多里,都是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