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迷魂术![第1页/共2页]
林清闲拔出诛神剑,拦住凌潇潇。
“没错。”
“清闲哥哥,传闻天山之巅有一株火红色的六合花,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你帮我把它取来,六合花代表爱情与六条约存,我想让我们的爱情也与六条约存,永不消逝。”
林清闲以武者之力竟然能够跟凌潇潇分庭抗礼,几十回合之间涓滴不弱于败势。
这是梦?
她就是霓凰,林清闲的初恋、挚爱。
凌潇潇敏捷逃脱,反身扔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钢球,钢球在虚空中炸开,从内里射出无数密密麻麻的飞针。
血战三天三夜,几大妙手合力一击,朝着林清闲后心杀来。
“我看上的男人,不抓在手里我毫不罢休,林清闲,我迟早有一天要征服你,我们后会有期。”
“哦哦哦,太好了,林清闲,你终究醒了。”风小小欢畅的大跳。
“啊!”风小小吓得尖叫一声。
凌潇潇的声音渐行渐远,整小我敏捷消逝。
诛神剑横扫四方,一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为何如此实在?
凌潇潇连退三步,满脸大惊,“你你你竟然破了我的迷魂之术!!”
霓凰口吐鲜血,被打落山崖,魔神一怒为红颜,一战入魔。
“哼。”凌潇潇不屑开口,“她不会滥杀无辜,是因为她的存亡由别人主宰,而我是主宰存亡之人。”
全天下各方权势,充足数千个妙手将恶魔岛团团围住,诸神之战拉开序幕。
她喜好征服男人的感受,像林清闲这么强大的男人,是她必必要获得的猎物。
事到现在,只要一种环境才气化解面前的危急。林清闲必必要达到半步天赋,然后再借助五根阎王针,搏命灭杀天赋妙手。
凌潇潇不平的问林清闲,“我不但比风小小性感,我更是凌家的女儿,风家对于我们凌家来讲,弹指之间就能灭杀。”
寒光一闪,凌潇潇的青色匕首直奔风小小,风小小大喊大呼,好像一只吃惊的小兔。
凌家有天赋妙手坐镇,足足比林清闲的气力高了一级。
“别怕,有我。”
“没错。”林清闲开口。
这不是梦?
林清闲也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从速分开这里,回到拍卖会,再也不准出来了。”
“林清闲,看着我的眼睛!”
淬不及防,林清闲中了凌潇潇的迷魂之术,他呈现幻觉,脑海中呈现了一片熟谙的处所――恶魔岛。
四大魔尊,十二魔王,一百零八大魔将,他们全都在,一个很多。
林清闲的嘴角含笑,这些画面,都让他毕生难忘。
林清闲淡淡一笑,整小我一跃而起,诛神剑锋利斩下,将青色匕首直接斩断。
“嗯。”风小小灵巧的点了点头,与李梦茹恋恋不舍的分开,然后从速回到拍卖会。
那方才面前的统统又是甚么?
“风小小碌碌有为,只是一个浅显的大门生,我是天赋妙手,在江湖上威名赫赫。”
诛神剑好像一道闪电,锋利的直奔凌潇潇。
充满魅惑的声音传来,林清闲的双眼不由自主的与凌潇潇对视。
“我现在想让她死,谁能拦得住我。”
林清闲抓起一张桌子,护住风小小和李梦茹两小我。
“我到处都比她强,在我和她之间,你为甚么挑选她而不挑选我。”
这时,林清闲瞪大眼睛,主动开启透视眼。
真气中异化着一股异香,让人忍不住沉迷此中,丢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