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小人物的故事[第1页/共2页]
见她起火,两个针锋相对的男人才勉强偃旗息鼓。
他将烧糊的红烧肉移到本身面前,“我吃这个就行,我喜好吃焦一点儿的。”
温婉嘴角一扯,正要发作,中间的温恩却俄然抬起筷子。
温恩神采安静无波,仿佛并不在乎这类细节。
温婉:“那你为甚么敢把他留在身边。”
沈御扬了扬唇角,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摸,笑道:“现在放心了吧,这下应当不会再把菜烧糊了?”
沈御:“……”
温婉摇了点头。
他倒是不客气,拉开温婉中间的椅子就坐下。
可他态度又不像很架空,这倒让温婉生出了迷惑。
说完以后,他抬眸,对上温婉的视野,慎重的问:
温婉思忖半晌,背脊便是一凉。
当初在山神庙,沈御本想告结束她,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
他又反复了一遍,明显和一盘烧糊的菜比起来,这个题目才是他最在乎的。
温婉点点头。
温婉却反面他废话了,捧起碗筷,闷声闷气的打断:“食不言寝不语,用饭!”
温婉拍开他的爪子,奶凶奶凶的说:“那纯粹是个不测,下次我非得做个满汉全席让你开开眼界。”
“阿贵的确杀过很多人。”
惊骇吗?
温恩语气冷冰冰的,“我感觉好吃就行。”
他震惊的挑起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咋舌道:“你是在菜里下毒了吗?”
多么可骇的名字!
温婉:“……”仿佛被他骗走一顿饭?
沈御嘲笑一声,挑衅的看向温恩,“那我倒是要感谢你姐姐的不杀之恩了,这一盘东西吃下去,不死也要半条命吧。”
他从沈御筷子上抢走那块黑乎乎的红烧肉,当着他的面吃进嘴里。
“嗯。”沈御应了一声,“他一小我杀进漠北人的步队里,抱着必死的决计,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就算赚,杀三个,就此生无憾了!”
说到这里,他俄然停下,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
一个有血有肉,将存亡置之度外以外的铁血男儿,会让人惊骇吗?
沈御暖和的笑,“行,那我等着。”
即便沈御是疆场上走下来的大将,已经风俗了疆场上的血腥,但常常提起漠北人吃两脚羊这件事,他都几欲作呕。
羊是豢养的牲口,把女人当作豢养的牲口来吃,的确是耗费人道。
闻言,温婉倒吸一口冷气,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
温恩不吭声,眉头皱了皱,仿佛还是有些不对劲。
温恩闻言,神采一沉,冷声道:“不劳你一个外人操心。”
“不是给你做的,这是姐姐给我做的。”
睁着眼睛说瞎话,也算一种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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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御:“阿贵曾经只是一个镖师,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候都跟着商队走南闯北,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老,就等着他替家里开枝散叶。”
温婉哽咽,“他一小我去的?”
“对了,阿贵这么短长的人,如何甘心做你的一个小厮呢?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他和同村的一名女人青梅竹马,本来两家已颠末端明路,就等着来年开春,他押完镖挣钱返来,就能上门提亲。”
“一个深夜,漠北人杀进了村庄里,杀光了全村的男人,还掳走了阿谁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