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小人物的故事[第1页/共2页]
这剑拔弩张的氛围,温婉那里还能吃得下去。
“一个深夜,漠北人杀进了村庄里,杀光了全村的男人,还掳走了阿谁女人……”
他这么说,温婉反倒是有些不美意义。
“加双筷子,我也还没用饭。”
他震惊的挑起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咋舌道:“你是在菜里下毒了吗?”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被漠北人掳走的女人是甚么了局吗?”
温婉瞪大了眼睛看他,本想怼他两句,可目光落在他衣袖上一抹殷红上,又踌躇了一下,到没再多说甚么。
沈御沉声说:“杀人,也得看杀的是甚么人。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一顿饭,三小我吃得都很不对劲。
温恩语气冷冰冰的,“我感觉好吃就行。”
温婉是真的没想到,瘦胳膊瘦腿的阿贵,竟然有如此经历。
沈御冲温婉使了个眼色,两人便在院子里找了个僻静的处所说话。
说到这里,他俄然停下,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
多么可骇的名字!
温婉却反面他废话了,捧起碗筷,闷声闷气的打断:“食不言寝不语,用饭!”
沈御暖和的笑,“行,那我等着。”
两人没吃几口,院外响起一阵短促的马蹄声。
闻言,温婉倒吸一口冷气,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
说完以后,他抬眸,对上温婉的视野,慎重的问:
他将烧糊的红烧肉移到本身面前,“我吃这个就行,我喜好吃焦一点儿的。”
“嗯。”沈御应了一声,“他一小我杀进漠北人的步队里,抱着必死的决计,杀一个不亏,杀两个就算赚,杀三个,就此生无憾了!”
厥后进了边城,她听那些在漠北人手里幸存下来的人说,漠北人把掳来的女人叫做“两脚羊”。
当初在山神庙,沈御本想告结束她,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
温婉点点头。
可他态度又不像很架空,这倒让温婉生出了迷惑。
沈御持续说:“也算他命不该绝,我们边城守军赶到的时候,刚好从漠北人刀下抢回了他一条命。”
男人,两个字,温恩到底没有机遇说完。
羊是豢养的牲口,把女人当作豢养的牲口来吃,的确是耗费人道。
温恩不吭声,眉头皱了皱,仿佛还是有些不对劲。
她又想起一个题目。
温婉思忖半晌,背脊便是一凉。
一个有血有肉,将存亡置之度外以外的铁血男儿,会让人惊骇吗?
他竟然猜到她是心神不宁才把菜烧糊的?
“他和同村的一名女人青梅竹马,本来两家已颠末端明路,就等着来年开春,他押完镖挣钱返来,就能上门提亲。”
温婉哽咽,“他一小我去的?”
温恩怔怔的,“我不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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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婉:“那你为甚么敢把他留在身边。”
惊骇吗?
温婉嘴角一扯,正要发作,中间的温恩却俄然抬起筷子。
睁着眼睛说瞎话,也算一种本领。
他嘴唇动了动,“我是男……”
“阿贵押镖返来的时候,在村庄里找到了一口大铁锅,锅里还一条煮得泛白的腿,那腿脖子上,有阿谁女人的胡蝶胎记。”
他从沈御筷子上抢走那块黑乎乎的红烧肉,当着他的面吃进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