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火云剑与铁灵盾(求首订)[第1页/共3页]
凌仙倒也不急,归正御剑飞翔最根基的技能都已把握,剩下的,便是在实际中谙练。
不过接下来。另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说的就是妖族淬炼妖身,获得强大的气力,人类则是依托强大的宝贝。与妖族分庭抗礼!
想到这里,凌仙胸怀为之一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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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那锦衣大汉的财贿,凌仙的富有,远远赛过同阶修仙者,别说浅显修士,便是那些出身世家的天之宠儿,与其比拟,那也是远远不及。
这一次他的目标可不是一两个,而是尽能够的多,尽能够谙练。
能够说,直到现在,凌仙才明白高阶修仙者,为甚么举手间,能够斗转星移,移山倒海不过在一念之间罢了。
百闻不如一睹,而亲眼所见又如何比得上切身尝试呢?
或者说,有一些小欣喜。
如果相互的境地相差仿佛,宝贝、灵器几近就成了决定身分。
落雷术!
细细打量半晌,凌仙的神采,不由得阴沉下来了。
也就是所谓的身外物。
幸亏对方没法差遣,要不然,现现在,本身就没法站在这里了。
金木水火土,近百个常用的五行神通,凌仙几近都已应用谙练。
这灵器能力之强,的确远远超越了凌仙的设想。
凌仙看得眼馋以极,题目是,要如何样,才气消掉上面的神魂印记。
这已不算五行根本,而是更加初级的雷系神通。
而是成套的灵器,在修仙界非常珍稀,贵重程度足以与符宝比拟。
这对凌仙来讲,也没有甚么难度,只破钞了一天的时候,就根基把握,固然还谈不上应用谙练,但并不是凌仙本身的原因。
固然也不乏一些偏门的修炼之术,但人族与妖族,大抵的修炼体系,是如许的。
而是宝贝!
这不消决计练习,因为修仙界常常上天上天,只要假以光阴,御剑飞翔,想要不滚瓜烂熟,都是难以完成的任务。
听上去是不是有些离谱?
凌仙的神采丢脸以极,他可不肯意就如许放弃,固然凌仙已经具有的好几件灵器,但其他的,就算加在一起,又如何能与这雪影飞蝗刀比拟。
凌仙的脸上尽是欢乐。
而能够操控灵器后,另有一桩好处,就是能够学习御剑飞翔之术,今后今后,天高海阔,九天遨游,再也不消受限于飞翔符,终究能够实现御剑飞翔的胡想。
毕竟这个境地的修士。大部分都贫困得志,好不轻易积累一点灵石,也用于购买丹药。
凌仙只花了短短半天的工夫,就将三件宝贝,祭炼结束,在上面留下了本身的神识印记。
水到渠成般就将火云剑祭起来了,化为一道灿烂的红光,纵横捭阖,吹毛短发的剑气簇拥而出。
先说灵器。
最后一面盾牌,品级则要稍差一点。
这竟然是一件上品灵器。
随后他袖袍一拂,青光闪动,又将一柄短剑取出。
别离是一柄短剑,一件蚕衣,另有一面盾牌。
就拿此次地下妖城来讲,讲九死平生半点也不为过,但是收成也是令人咋舌,各种宝贝不计数,灵器对凌仙来讲,底子就不算甚么。
而是相对于飞翔来讲,面前的空间还是太狭小了。
上面一样没有修士的神识印记,以是凌仙不费吹灰之力,就已然祭炼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