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万清平[第2页/共2页]
说着今后推了几步,四下寻摸起来,待看到不远处那道婀娜的身影,万清平眼睛一亮:“好身材,比的上青楼花魁了,双腿并拢无缝,还是个雏儿!”
“二郎,拿上家伙什,跟大兄去取米!”青壮活动完筋骨,将身上有些馊的夹衫一脱,暴露精干的身子,上面几条是非不一的伤疤显得很有些狰狞。
青楼天然不是甚么好处所,三教九流的人都有,万清平学了一身工夫,但也学了很多坏弊端,脏话如果放开了说,那能说上半天不重样,期间还跟镇上一些青皮称兄道弟,合起伙来,溜门撬锁,欺行霸市,在本地算是臭了街的名声。
过了一会儿,女童又跑了返来,小脸上尽是焦心的神采,边跑边喊:“大兄,大兄,粥未几了!未几了!哎呦——呜呜——”倒是女童不谨慎被一土坑陷倒,来了个嘴啃泥,然后又爬起来,也顾不上鞭挞身上的泥土,持续一边哭,一边又喊:“呜呜,粥未几了,呜呜—未几了—”,也不晓得是因为磕的疼还是因为粥快没了。
还好当年小地主也有一些朋友,这个布施一道,阿谁布施一分,饥一顿饱一顿,倒也没让四人丢了性命。父亲未输光田产之前,倒也有些积储,万清平因为从六岁的时候发蒙,到九岁的时候,倒也算读了三年的书,因而便在这年被小地主的一个朋友接到本身家给本身孩子当了个书童。
当年万清平第一次带狗肉回家,妇人还曾规劝过,但是万清平只一句话就堵住了妇人的嘴:这世道,我们这些贱命之人,活不舒坦,心肠硬,才气饿不死,要不然咱家岂能吃上狗肉?
受不了穷,因而万清平母亲便丢下季子跟一个游商跑了,满家只剩下这名小妾也就是这个妇人,二郎也就是毛头小子,当时还是刚出世不久的女童,再有就是万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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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这个家端赖万清平支撑,在内里打死的狗,狗肉带回家进了肚子,溜门撬锁讹诈商户得来的钱,换成了米粮,饿不死。不管万清平在外人看来是多麽的可爱,但是妇人晓得万清平就是这个家的支柱,是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兄长,长兄如父。
青楼的打手有四个,打手头领技艺比阿谁护院强多了,见万清平机警又识文断字,因而收了万清平做门徒,万清平对于读书提不起兴趣,但对技艺非常上心。
为甚么如此说呢?
十五岁那年,因为常日里听那护院讲一些江湖上的事情,听得万清平热血沸腾,恰是有着胡想的时候,万清平不耐就如许给人当一辈子家仆,虽说本身一小我吃喝不愁,但是读过书,明事理的他以为如许下去总归不能有多大出息,因而便分开那户人家,仗着一两名大汉近不了身的粗浅技艺到四周镇上独一一家青楼当了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