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荒山豺狗[第1页/共4页]
却不等李煜有所反应,又摇摇摆晃的站起来,朝帐篷走去。
七只豺狗,一字排开,对着帐篷口大呼,乃至有几只前肢下伏,嘴巴贴地,做出打击的架式。
豺在夜间喜好收回嚎叫,那是一种极其奇特的声音,像一群迷路的探险者在绝境中号陶大哭,毫无猛兽号令的威猛与不成一世,也没有孤傲的幽明,它们沙哑而又锋利,绵绵不断,震惊山坳,像一把慢慢伸开的弯刀,弧度弹直,把单刃开口为双刃,刀柄熔化在黑暗里,一并成为锋芒的身材,把夜色剖为无数的落叶与木屑,石头被翻转,将躲藏在石头内部的哀伤全数放逐到郊野,人们听着听着就会莫名其妙地流下泪水。
香奈儿一口气喝完半瓶酒以后,打了一个酒嗝,赞叹道:“好香啊,莫非我的感受体系出错了吗?为甚么在你这里吃到的任何东西都是甘旨的?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中国不是有一个成语叫‘爱屋及乌’吗?”
“我想我必然在做梦……为甚么你拿出来的东西,都是这么甘旨?”香奈儿挣扎着坐了起来,抛弃桃核以后,竟然抱着他的脸亲了一口,赞叹道,“呵呵,如果常常吃到这些甘旨,我每天陪你都行啊。”
“香奈儿?不晓得和阿谁奥秘的香奈儿家属有甚么联络?”
乃至在雪域地区,宗教人士以为马熊、狼、豺三种都是魔的牲口,猎杀它们必将激愤恶魔,魔侵害人的心脏,杀生者的子孙七代都上了魔的黑名单。罹患不成救药的疯病而死,有些因脑溢血而亡,有些因表情哀痛而他杀,有些则是骨肉相残,血腥搏斗而毙命。他们后代要偿五百次生命,终究还要堕入众合天国,人间十七亿年中不得摆脱。
这群豺狗子有六七只,进食时,几近静悄无声,只是非常警悟,竖起耳朵,瞪着眼睛,时候打量着四周,捕获风吹草动。
李煜擦了擦脸,愁闷的谩骂几声,跟着出来,照顾着她,把她放进睡袋,山上夜里很冷,如果没有睡袋,坐在火堆边都冷得颤抖,倒也没有占她便宜的设法,只是在身材的打仗中,摩擦是不免的,却被香奈儿笑着推开,说他是好人,然后不等李煜解释,已经翻身进入梦境,只留给男人一个窈窕的背影。
这类特性比狼、狐狸要明显很多,因为狼偶尔喜好独行,有一种孤傲的清冷和冒险意味,它们过于固执,常常显得不知进退;狐狸则过于谨慎,是\"慎独\"的榜样,它们老是在预感的边沿盘桓,展开本身斑斓的拖地长裙,仿佛不是为了食品,而仅仅是夸耀发亮的身材,豺没有这些形而上的咀嚼,豺是合用主义的,它们吵喧华闹,一拥而上,全无风采。
李煜皱起眉头,感受有些毒手,握枪的手心已经排泄汗水,在这类环境下,不严峻是假的,他乃至感觉七连发能力不敷大,想把小空间里的火铳拿出来,如果打中,一枪就能轰死一只豺狗。
满身赤棕色,尾毛长而密,呈棕玄色,近似狐尾,个头比普通的野狗个头要大。
李煜出了帐篷,让脑袋复苏一下,向来不对香奈儿抱有甚么胡想,中西方的文明差别太大,他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心安闲,还不想找个本国老婆,何况这个女人身上老是有团迷雾,让李煜看不透,摸不清。
砰!砰砰!李煜刹时开枪,怕枪法不准,一次开了三四枪,那豺狗在半空中的时候,就收回一声凄厉的惨叫,从嘴巴上面、脖子处流出很多鲜血,落地滚了一圈,方才唧唧的夹着尾巴逃向小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