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进山[第1页/共2页]
林子里除了蛇虫蚂蚁和野鸡兔子外,其他的猎物几近不成见,其间黑狗子射中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不过看他神采应当是不对劲。
大黑鹰作为一种专业两用打猎弓弩,射程远,穿透力强,切确度高,搭配初级的军用光学对准镜,是很多冒险者的首选。
“我们要不要挖一下尝尝。”李刚发起道。
俄然一阵扑翅的声音畴前面传来,一只野鸡从草里飞了出来,飞得不高,但是林子密,眨眼不见了踪迹。
猴子俄然惊呼道,“这是大黑鹰,你从哪儿搞到的?”
“当然了,我打工的时候,有次大半夜的老板叫我们起来,一人给了把大黑鹰,当时那感受贼爽,指哪射哪。”
黑狗子叫向林,除了猴子不知死活喊他狗哥,李煜和李刚都是喊他林哥,李煜也晓得山前这块几近被里猎人刮地三尺,能剩下几只野兔已经不错了,当下说,“林哥,我们去碧音潭吧!”
蛇疙瘩就是何首乌,制首乌可补益经血,乌须发,强筋骨,补肝肾,是宝贵的药材,记得本来有个赴完夜宴的人,早晨颠末一个坟群的时候,瞥见一座坟堆上长满了儿臂粗的何首乌茎叶,当时喝了酒,也不觉惊骇,把那坟堆翻开后,在瞥见棺材里瞥见一小我形何首乌,眉眼清楚,根须发白,那人酒也醒了,抱着何首乌就跑了,这事颤动了好久。
黑狗子想了想,说,“行,不过你们都多带双眼,到了内里统统听我的。”
几人把车停在湖边,去青云山要翻过面前的峻峭的山岳,山体几近垂直,一条羊肠小径挂着山上欲隐欲现,摇摇欲坠,这条道另有个长远的称呼――马死道。
李煜走过马死道,上坡的时候咬咬牙也就硬爬上去了,下来的时候不但脚底打滑,膝盖直往前扑,感受随时都要跪下,揪着两旁的树枝挪下来,到了山脚就会感受膝盖已经废了。
李煜从家里的堆栈翻出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家里有火枪,只是年久失修,也没人打理,用来防身有些不靠谱,最后选了一柄藏刀,藏刀刀身笔挺,刀刃泛着寒光,非常锋利,刀鞘还能连接刀把,形似朴刀。
这季候恰是百合盛开的时候,星星点点的红色花蕾装点在绝壁峭壁间,让人只可远观不成近摘,不负“云裳仙子”之名,百合花的花骨朵越多说来岁代越久,常常能够瞥见一根花杆上六七朵百条约时绽放,百合花上面的球根能够食用,具有清火,润肺,安神的服从。
早上四五点的时候黑狗子就来了,背着一个大包裹,“你筹办的东西如何样了?”
猴子和李刚也全部武装,随身拿着利刃,黑狗子在前带路,穿过柏树林,入眼绿色的藤蔓,卵形的叶子,覆盖在一块庞大的岩石上。
几人都没说话,只能闻声簌簌的脚步声和树间偶尔的鸟叫,李煜四周打量,黑狗子走的线路是很多年前赶马人走的路,这条路除了进山的猎人很少有外人踏足,已经被野草和矮树丛袒护了,如果不细看根基看不出来陈迹。
“我们在这歇会儿吧!”黑狗子道,放下了背上的包裹,落地声音瓷实,也不晓得装了甚么东西,几人都猎奇的看畴昔。
“狗哥,一会给我尝尝。”猴子看着眼热。
李刚听了猎奇道,“你打的甚么工?老板还给你们弓弩。”
“这个你熟谙?”黑狗子惊奇的看了猴子一眼,“前两年来了个深圳的大老板,找到我让我给他们带路,厥后送了我这把弩防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