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雷霆为骨,风云为体[第1页/共2页]
爪上白鳞在紫火的淬炼下,冒出一缕发丝粗的青烟,色彩越来越淡,更加透明。倒是其内杂质被仙火煅烧成灰,化烟飘散,鳞甲天然变得透明剔透。
陈闲本来也不想这么丧芥蒂狂的,只是实际有太多无法,本身出世在那里不好,恰好出世在流沙河西岸,出世在流沙河西岸也没甚么,恰好永安城、万寿山、灵山能连成一条直线,这不摆了然要拦取经人的路吗?取经五人组(唐僧、孙悟空、小白龙、猪八戒、沙僧)凑齐后,打的第一个妖精或许不是白骨精,而是蛟精,不怒力,如何办?
陈闲偶然乃至会想,本身穿越到地理位置如此“优胜”的处所,会不会是遭到了道家贤人的算计,想要本身粉碎佛教的西游。只是这设法经不起一点考虑,在他想来,贤人若真有让人穿越的本领,天下早就乱套了,假定他们能让人穿越,也应当找那些具有异能,宿世已经无敌,为国为民与本国人英勇抗战而捐躯的牛人,如何会选本身这类混吃等死的宅男呢?
既然决定要在身上描画符文,就要挑选最好的,不但如果最强的,还如果与本身属性相合的。陈闲心想本身五行属火,最好挑选火、雷等阳刚属性的符文,当然也不能全数都用雷火符文,毕竟五脏心肝脾肺肾别离对应火木土金水,若全数采取雷火符文,水火向冲,伤肾;火克金,伤肺;火烧木,伤肝,天然不能这么干。
陈闲蛟爪虚握,何堪比天仙一击的爆炸力便便其捏爆,一点余波也未散溢出来。
“麻了个痹的,连八级灵符都承载不了!算了,换七级裂炎灵符尝尝吧。”
“砰!”
陈闲宿世看到那些配角一出场就牛逼得不可却还要让其穿越的小说,他就想跑到作者面前,问:“作者,配角都无敌了,让他没事泡泡妞,装装逼不可吗,为何非要让他穿越呢?”嗯,这应当是屌丝的设法,上不得台面。
陈闲深呼一口浊气,固然之前经历过一次全方位的真火煅体,神经已经相称细弱,能够疏忽普通疼痛,但当真火开端煅烧鳞甲后,狠恶的灼烧感传来,还是忍不住喘了下。
陈闲心念一动,炙焰神符便朝着被煅烧过的透明鳞甲飞去,一边飞一边缩小体积,最后变成一团拳头大小的紫色火焰印到鳞甲之上。
紫火熊熊,包裹着右前爪中心一枚巴掌大的白鳞腾腾起舞,剔除着此中的杂质。
当那枚鳞甲变得完整透明,即将熔化之时,已经变得麻痹的陈闲收敛火力,用神念变更体内仙元,在虚空当中固结出一枚脸盆大的火焰状的紫色符文,乃是十级灵符炙焰神符。
“呼——”
“砰!”
“嗤——”
陈闲思考了下,不如以雷霆为骨,五行动脏,金刚为筋,风云为体,烈焰为肤。即在骨头上描画雷霆神符,五脏上描画五行神符,筋脉上描画金刚神符,肉身上描画风神符,如此雷霆健骨,五行养脏,金刚烈筋,风云轻体,烈焰增威,身材本质绝对能够全方面晋升,气力定然暴涨。
不疯魔,不成活!自盘古开六合以来,炼体修士固然很多,此中也有将肉身当作宝贝来炼的,但却没有像他这么完整、这么猖獗的。毕竟修仙为的是清闲安闲,可不是为了自虐,又不是炼制傀儡谁会情愿每天用真火煅烧本身,烧心烧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