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喝酒壮胆[第1页/共2页]
“天华,我房间里有剩下的一些干粮,要不到我的房间内里去吧”谢峰也是严峻了一整天,早已饿了起来。
“我?我故乡就在西夏市,不过在乡村,我叫方天华,你呢?”
将衣服完整缠绕好了以后,方天华直接拿出了几根鞋带将钢筋上的衣服牢固好,他的鞋带有很多,都是之前穿过的鞋子上扒下来的,固然鞋子抛弃,也会把鞋带扯下来,今后换了鞋还能够持续用。
阳光透过窗户晖映到方天华的眼睛上,方天华随即展开眼,揉了揉太阳穴,他并不晓得本身是何时睡着的,但是本身仿佛睡了好久。
“天华,你就在这里呆着,我去我房间里将干粮拿过来”
谢峰只好点点头,随后靠着沙发闭上了眼睛。
谢峰没有再说话,两人堕入了沉默。
将钢筋放在了床上,方天华回到了沙发上,看着窗外的阳光,房间里很温馨,只要两人的呼吸声,乃至方天华感受本身都能听到本身的心跳声,曾经在电视里见过的画面,现在真的呈现在实际中,曾经也胡想过杀人,不过那只是胡想罢了。
方天华也是惊出了一身盗汗,吞了吞口水,从楼梯间的裂缝往下看去,不过甚么都没有看到,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谢峰,没想到,在死之前还能熟谙你这位兄弟,也不错”
见到谢峰手里的白酒,方天华不由疑问道:“你要喝酒?”
一个小时后,两人的脸都有些发红,不过看起来他们还是复苏的。
方天华站起家,将桌上的菜刀拿在了手里,随后又找出一把小匕首放在腰间,这是方天华之前的火车站买的,当时感觉这把匕首挺炫酷,便直接买了下来。
“没有电了,要不喝凉水,要不喝酒,喝酒能够壮胆,这是我一向舍不得喝的红高粱”翻开了酒瓶盖,谢峰先是闻了闻,随后直接给本身倒了半碗。
吃完了一块面包,谢峰再次走到厨房,用电水壶接了一些凉水,看来是想烧一些开水,但是很快,他的神采变得很丢脸,放下了水壶,最后拿出了两个碗,再从橱柜里拿出了一瓶白酒。
俄然,方天华自嘲一笑:“连一道声音都被吓成如许,我还如何去打死丧尸”
两人就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直到看着太阳垂垂滑下天空,暗中垂垂包裹了全部都会,没有徇丽的灯光,好像一座死城。
悄悄碰上门后,两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谢峰也是点点头,将钢筋拿在手里,随后两人悄悄走到门边,肯定门外没有人以后,才缓缓翻开门。
说完,方天华像打了鸡血普通,走到衣柜中间,拿起一件短袖缠绕到钢筋的一头,男人也是走了过来,拿起另一只钢筋,用衣服开端包裹钢筋的一头,如许的话,钢筋不会磨到手。
“回故乡了,川市,你故乡在甚么处所?”
实在方天华是不爱喝酒的,特别是白酒,但是这或许是最后一次喝酒了,再如何也要壮壮胆,没有了电,没有了食品,两人在以后两日内或许还能够勉强在出租屋内呆下去,但是以后,两人不得不下楼寻觅食品,归正留在这里也是死,还不如出去闯一下,在人生最后尝试一下给别人爆头的感受,猖獗一把。
最后从衣柜里拿出一个背包,他不晓得本身还能不能回到这间出租屋,以是先要筹办好,将一些证件和手电筒手机一类的东西装在包里后,拿起钢筋,看着谢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