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千军万马避红袍[第2页/共2页]
金锣河岸伏尸十万不足,河伯不幸感染了杀气和戾气。脾气大变,常以小童为食。
公然让一个男人承认本身边幅不如人,是很难的事情。
只听得擂鼓轰鸣,却不见有人,再低头河水已然变成血红色,顷刻间六合变色,血染夜空。
一步步走到知名河边,模糊听到河对岸有战马嘶鸣。俄然本身身后的战马哀鸣一声,双目冒血暴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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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高朗目光如炬,他微微抬手,身后擂鼓声戛但是止。
他抬起手腕,一缕真气从袖口窜出,在掌心团成一个金色小球,光芒暗淡。
这一趟走江湖,真是长见地。
“韦叔,你出来得早,知不晓得红衫军?”
“于高朗。
许明达咽了口唾沫,将金色小球狠狠攥紧,砰的一声。
此时米有正站在湖面上,看着一老一小打打闹闹,不由苦笑道:“祖师的先人,咋跟一条野狗混一起了?”
长剑出鞘,一缕金色真气附着在剑身,大声道:“我奉何良骥,何大人之恩,招你入我账中!于高朗,还不膜拜?”
安仙门守将许明达,单人单骑来到河边,冲动地从马背上滚下来,一双眸子在黑夜里闪着光,格外刺目。
许明达一个飞身跳到阵前,昂首看着提枪男人。果然在他眉心到嘴角处有一贯穿全部面庞的刀疤,看上去非常渗人。
韦谪直接一个猛子扑上去,抱住徐舟那条好腿,“不可!不能去。那边但是红衫军最后的埋骨之地,就算你幸运找到于高朗的灵魂,又能如何样?”
本身方才是在湖底?
徐舟悄悄笑着点头,加快脚步。
看着韦谪又要说那些陈年旧事,徐舟打断道:“那些事情今后再说,我想多晓得些于高朗的事情。”
“小瘸子。我这辈子,君子和小人都做过了,也尝过女人的滋味,现在又见到了你。我没遗憾了。”
徐舟一瘸一拐下山,韦谪快步跟上,两人边走边聊。
这是吓死了。
红衫军阵中走出一人,身高八尺,一身红袍红甲,单手提一把七尺长枪。
“你再如许,我可就扔下你了。比及你死了,我就把你扔厕所里,要不就扔城外的野狗窝里。”
伏虎城南,知名小河。
此一战大宁都城禁军近乎全军淹没。三万红衫也全数战死。
“一个被拘押在此的鬼物,还要耍威风。你是想刻苦头不成?”
“小瘸子你走慢点,去哪啊?”
韦谪狠狠啐了一口,“屁!那小子的长相跟你韦叔比底子算不上是小我。但是他鸡贼得很,凭着脸上一道不晓得哪来的刀疤,蒙骗了多少江湖好女子,都觉得他浑身豪杰气,是个大侠。”
“韦叔,我不是小瘸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