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一次成功[第1页/共2页]
得益于温切斯特M70出色的设想与精美的加工,点308的子*弹精确地击中了野猪的身材,轻松地穿透了渗入松脂的泥土以及野猪的厚皮――这玩意就跟复合装甲一样,普通的手枪子*弹还真一定能穿透。
说实在的,程意久的所谓留学现在看来根基上就是坑子――这个大学在美国并没有甚么名誉,估计今后毕业了也别想成为镀金海龟,但是程意久为的就是能够在美国练习射击,并且相对而言在美国玩甚么兵击跟射击比在海内要便利多了。
但是步枪子*弹就是两回事了,公野猪吃了两发,打没打中间脏,程意久不太清楚――毕竟他也只是新手猎人,但是野猪受了重伤是必定的。程意久对准的是打猎条记上写的野猪心脏部位,现在的环境是他仿佛用不着逃命――间隔空中大抵有四五米的间隔,程意久不感觉野猪能一跃而上......换成老虎他就死定了,不过野猪?
专业的调剂杰出的栓动式步枪扳机力度非常适中,路程非常温和,击铁打在撞针上,子*弹的底火被打燃......程意久的身材被一股力量往前面一推,不过已经风俗了后坐力的程意久很快就规复了姿势,右手纯熟地拉动枪栓退出弹壳并将下一发子*弹上膛,略微对准了一下以后打出了第二发。
吹牛天然也是,每一个猎手都会宣称他曾经瞥见过量大多大的猎物,只不过因为各种来由,他与猎物失之交臂罢了。一开端程意久觉得这是一头四五百公斤重的巨型野猪,但是当他击杀了这头野猪以后发明,这头野猪很能够也就是二百多公斤,小了很多。
回到了原本来的处所,树林里孤零零地竖着一扇房门,程意久推开房门,随后就跟房门一起消逝了......回到了房间以后,程意久俄然发明本技艺里的兵器开端闪动光芒,逐步变得有点虚幻。“哦!见鬼!这是如何回事?这但是花了我好几千美刀的东西,不对,都快上万了!我的产业全在这里啊!”
实在做一把枪不难,特别是这还是步枪而不是更加邃密的手枪,但是作为没有当过工人的程意久来讲,真的还是挺难的。但是他时候真的未几,如果不能鄙人一次冒险开端之前搞定的话,莫非让他拿把刀出来浪?就是有了长矛,并且兵击的程度不差,程意久也不感觉本身就能靠一根长矛搏杀猛兽。
但是还是是大猪,要晓得浅显人能瞥见的半片白条猪,这活着的时候估计也就是八九十公斤的体重......两百多公斤,四百多斤近五百斤的大猪已经算是很大了。这猪身上跟下颚这里流着血,程意久也只是看看――任务完成了,他也该走了。
程意久缓慢地拉动枪栓,将第三发上膛,同时解开了牢固本身身材的绳索――固然不太能够,但是万一野猪拱倒了树木的话,他不至于被赛过或者跑不掉。野猪群在枪声响起的时候就跑掉了,只要公野猪吼怒着转圈圈,不过伤势看来真的很严峻,它通过听觉确认了程意久的方向,冲着程意久就冲了过来。
只是没想到竟然还要学开车床......
那么打工就再说,现在没日没夜地练习脱手开车床好了――要信赖中国人的聪明才干。
但是它也只能是围着树打转转,同时啃咬着树根――这棵树充足粗,野猪是拱不倒的,换成大象估计能搞一搞。程意久双脚撑开支撑住本身的身材,双手持枪从上往下对准了野猪的脑袋,随后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