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Chapter three (2)[第4页/共4页]
是的,莫帆是我心底最敏感的部分,触手即燃,火舌冲天。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窗,我更得向大师昌大保举。你们想,好歹我莫春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美女啊,每天那么多大腹便便的男人对我媚眼如花,特别是畅乐土的阿谁骆驼脸的邱总更是对我“青睐有加”啊,那殷勤献得真是惊六合泣鬼神。
胡为乐见纪戎歌一把将我捞在怀里,小脸上模糊约约地转动着风雷之色,捂着鼻子,斜了斜嘴巴,看着我和纪戎歌那“含混”的模样。
麦乐还说过的,骆驼脸邱总对女人一贯都是绝无半分斯文的,能够是我太“美艳”了,震惊了他的灵魂。当然我晓得,麦乐的意义是反着的,能够骆驼脸邱总一见我这通身的气质,就晓得我不是在这里常混的人,以是他感觉我也很不轻易,就对我比较客气一些。但是我向来都不跟他搭话,我可惊骇他一欢畅也将我的脸砸成麦乐那样。说到麦乐当时的伤,我还记取的,以是对这个骆驼脸老男人老是未几理睬。
“猪脸王”一下子把他阿谁肥硕的脑袋挤出了门,冲“新月眼”青年嘿嘿一笑,带着几分凑趣的意味,说,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如此雾雾地说了一堆,直到“新月眼”青年将门“嘭”一声给关上,他那张肥硕的脸才从我面前消逝。
并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难过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漫步畴昔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窗也插手了此次战役,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两重夹攻下,节节败退。
言归正传。鉴于强将部下无弱兵,于莫帆打小起便具有“美女”气质,而这类气质在他长大以后是更加的出挑。
厥后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那两个叛徒没有插手此次战役,能够是垂涎于纪戎歌的男色,这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利。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纪戎歌的嘴巴张得老迈,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我,他有低头看看捧首在地一声不吭的于莫帆,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他一字一顿地说,莫春!你真是个传奇!你真典范!典范!你真是小我物!你了不起!你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