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把事情闹大[第2页/共3页]
不过李信也算开了这个天下的先河,至他今后,小老百姓也算多了一条诉发言论的渠道,那就是在大街上张贴大字报。
也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情传到上面去,天子就会以为,是京兆府在打着他的名头作歹!
满面尘灰炊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李邺一把抓住了陈沁的衣领,低吼道:“那你就用陛下的名义,去放火烧别人的屋子!”
崔九娘把一块兽炭添进中间的火炉里,对着这个年青公子轻声说道:“平南侯府的人来给奴家打号召,让奴家断了与阿谁李信的买卖来往,据奴家所知,阿谁李信,恰是住在北山的。”
本来这只是一件司空惯见的事情,没有人会在乎这么一个儿歌,但是在某一个早晨以后,都城的街头巷尾,被不晓得甚么人,贴了一张张大字报。
“腊月天,腊月天,北山猎狐仙。”
因为这些大字报上提及了天子,很快就轰动了京兆府,京兆府的京兆尹李邺,拿到此中一份大字报的时候,气的胡子乱颤,这位年过半百的京兆尹一边让手底下的兵丁前去排查拿人,一边肝火冲冲的在京兆府里拍了桌子。
因是天子猎北山,故烧老翁伸直处。
陈沁踌躇了一番,走到李邺面前,在这位府君面前低头,低声道:“平南侯府,仿佛来了个不受待见的……亲戚,就住在北山的阿谁屋子里头,平南侯府的意义是让下官帮着把这个亲戚赶出都城,下官心想这也不是甚么大事,就让上面的人去办了……”
年青公子淡然道:“不管是平南侯府还是京兆府,随随便便都能够捏死他十次乃至几十次,不过他运气好,这个东西到了我的手里。”
就在京兆府的人忙的不成开交的时候,在秦淮河边对劲楼顶楼的一间雅间里,一个一身紫色大氅的年青公子,正懒洋洋的坐在窗边,看着楼下那些京兆府的人,大街冷巷的网罗大字报。
李邺面色乌青。
躬问上官那边来,自言来自京兆府。
京兆府派人烧北山屋子的事情,李邺事前是完整不晓得的,他是京兆府尹,职位相称于都城会当局的一把手,京兆府里的琐事,平时他都是不会过问的。
这就是“大字报”的统统内容,是李信凌晨的时候偷偷跑出大通坊,贴在沿街的,一共贴了四五十份摆布,凌晨的时候,巡街的坊丁多数都找处所睡觉去了,再加上他又非常谨慎,是以没有人发明他。
京兆尹这个职位,固然只是一个从三品的官员,但是倒是一个实打实的实权衙门,京兆府不但办理都城另有京畿诸县,乃至另有直接判极刑的权力,身为京兆府尹的李邺,在都城里都算得上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本来别说是烧了一个卖炭翁的屋子,京兆府不谨慎杀了几个十几小我,李邺也尽能够摆平,但是这件事恰好扯到了天子头上!
昨日南街卖炭去,偿还只见差人至。
这份大字报里,明显白白的把京兆府带了出来,并且毫不避讳的讽刺当明天子,这件事如果真的捅到了陛下那边去,不管如何,京兆府都逃不开一顿告诫,如果事情闹大了,他们这些人能够还会是以丢了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