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狼人[第1页/共3页]
仿佛每小我的脸上都落空了笑容普通,能够看到面带笑容的人屈指可数,并且每一小我都行色仓促,仿佛在担忧着甚么普通。
顺着爪痕向上看去,在冷巷墙壁的顶端竟然也有一道浅浅的,几近微不成见的爪痕呈现在了那边,如果不是艾尔的目力惊人,那么底子发明不了那一丝陈迹。
但是,事情到了这里,一个很严峻的题目也败在了世人的面前,临山镇当中猎人很多,凡是有点经历的猎人都晓得,三小我的绝大部分尸身究竟有多少,在猎人们的知识中能够一早晨吃掉三小我的野兽根基上是不存在的,哪怕是蛇背山中最大的野兽丛林暴熊也没有这个本事!
看到修兰在这里,艾尔才恍然道:“本来修兰叔叔一大早来到了这里,难怪吃早餐的时候没有看到修兰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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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萨沙的魁伟高大男人一听到那纤细男人的话,魁伟的身材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番,仿佛想起了一些不如何好的回想一样。
……
加隆看到艾尔,天然也是喜不自胜,并且没等艾尔和老霍华德扣问,便主动把事情跟艾尔和老霍华德说了出来。
一起上,艾尔和老霍华德都堕入了深思当中,但是两小我谁都没想明白,究竟是甚么样的野兽才会一早晨持续吃下三小我!
这两小我看起来差别很大,一者身材魁伟高大,而别的一个则是身材纤细,面色惨白,但却非常漂亮。
而在现场以内,修兰带着两个兵士和镇上的保镳长查抄着现场。
一步三摇摆的走在青石板的门路上,刀疤熟门熟路的拐进冷巷内里,向着冷巷别的一边的街道走去,他的家就在那边。
两小我快走两步,筹办先回到书店内里,在找人扣问一下就进产生了甚么。
而在此时,格兰特庄园四周的临山镇迎来了两个陌生的旅人。
刀疤乃是和老枪同一期间的猎人,但他为人偷懒耍滑,并且爱占小便宜,以是在猎人当中不是很受欢迎,更别说和老枪这个曾经的首级相对比了。
但是,就在刀疤方才解开腰带,筹办排水的时候,一股莫名的冷意涌上刀疤心头,这股冷意就像是被某种大型野兽盯上了普通。
深夜的格兰特庄园仍然沉浸在狂欢当中。
恰是那一次,刀疤碰到了一只成年的丛林豹,也恰是那一次,刀疤的脸上才多出了一道伤疤,今后他才改名为了刀疤。
不过,他们两个刚一走进镇子,就立即发明了本日临山镇和以往的分歧。
几近同时,惨叫声戛但是止,只剩下撕扯咀嚼的声音在冷巷当中缓缓响起。
那就是暗中生物当中的狼人!
听完了加隆的话,艾尔和老霍华德与加隆聊了几句便分了开来。
至于刀疤死前挣扎的陈迹则是少得不幸,明显很快就被那野兽给直接杀死了。
野兽杀人!
暮年野兽杀人的事情在临山镇并不是没有,毕竟比邻一座物产丰富的山脉,个把野兽在早晨突入了镇上伤了人,乃至因而杀了人的事情并非没有。
低头通过鉴戒线,艾尔快步走到了空中上遗留的那些血液和残肢碎肉之前,看着空中上已经发黑发臭的血液,艾尔眉头微皱,有看向了四周冷巷墙壁和空中上遗留的陈迹。
但就在这时,他们两个恰好碰到了老枪和梅姨的大儿子加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