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次狩猎[第2页/共3页]
这一层干系,维特如何能够情愿去给男爵效力呢,固然穷一些,骨气还是要有的!至于去当佣兵闯荡江湖,维特不是没想过,血气方刚的年纪多多极少有些豪杰情结,但是再看看手边的骑士小说豪杰传记,这些传怪杰物哪个不是天赋异禀,鸿运加身?
眼看这只水晶毒蝎局势已去,维特刚舒一口气,洞窟里俄然又冲出了一只一模一样的水晶毒蝎!此次不等莫克队长号召,其他两名猎人也把勾爪甩了出去,老道的猎人一样勾住了尾巴,两只水晶毒蝎现在都只能扭捏着尾巴在原地高低翻滚。
“包裹”结果绝佳,只一小会,黑烟已经从洞窟里翻滚而出,伴跟着阵阵“嘶嘶“吼声,蓦地一只巨型水晶毒蝎冲了出来。这家伙尾巴翘着一人多高,浑身鳞片像水晶一样通透闪烁熠熠寒光,挥动着一对庞大螯钳向四周的世人请愿,诡计吓退仇敌。
我们的见习猎人却一点也不感觉甘旨,在维特内心,这毒蝎肉那里比得上本身平时从树上打下的鹌鹑,那才叫一个甘旨!撒上香料,上火微微一烤,外焦里嫩,肉质绵软,香气四溢。哪像这干柴一样的毒蝎肉,维特只能顺着肉纤维一点一点的渐渐撕啃,趁便听猎人们天南地北的吹牛。
沙棘镇数百年来一向是帝国西北角上,邻近纺锤戈壁的最先人类堆积地,猎人们打猎为生,再由大大小小的商队连续把这戈壁里的各种特产运送到天下各地,猎人是百年来的传统。
骄阳当空,暴虐的阳光炙烤着这片无垠的戈壁,蓝天之下触目可及之处都被阳光镀上了一层乌黑色。
莫克顺手从背后解下长枪,在手中轻巧一转,锋芒指向水晶毒蝎,徐行走去。
维特也读书认字,跟着年纪增加,也晓得这些事理,负债还钱天经地义,本身父亲不争气,怨不得别人。只是男爵大人当初吃相太丑恶了一些,父亲骸骨未寒,年仅六岁的本身,面对地就是这个平时与父亲称兄道弟的男爵登门要帐。
固然只要十六岁,维特对于“好好享用”还是明白的,那要花很多钱。这倒不是因为维特懂的多,只是因为:如果本身的老爹不常常在班德斯城“好好享用”,那现在的维特应当躺在家里的地窖里大青石上,一边吃着白玉瓜一边看小说消暑,欢愉的做一个富三代。
水晶毒蝎细弱的尾巴只要末端毒刺比较值钱,其他四节肉质倒是最好的,既鲜美又有韧性,猎人们都喜好这类有嚼劲的肉类,手里端着烤肉,一口咬下去,脑袋要斜着扭畴昔才气撕下一口,再抿一小口酒袋里的烈酒,弹牙的肉质纤维混着浓烈的酒香,猎人们越嚼越带劲。
本身有吗?本身倒是有个祖宅,但是早已被父亲挖地三尺扫荡一空,本身独一能看的,也就是这还算不错的练武天赋,当然只是在这戈壁边疆小镇几百户人家看来。十六岁的三级军人,这是插手男爵私军的最低要求――男爵私军常备军近千人――以是,这点气力,还是循分的当个猎人吧。
男爵大人免费让子民住本身的私宅十年,这事在镇民看来还是挺体恤子民的。但是维特晓得,本身产业多数也就是男爵拿走了。当然,说拿走只是维特一厢甘心的说法,本身父亲被男爵聘请去班德斯城“好好享用糊口”,败光了全数产业还抵上祖产,这能怪男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