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人质[第1页/共2页]
“轰。”引擎轰鸣,看饿狼和黑狼已经上了车,野狼立即策动了车,五菱宏光顿时如同枪弹般飞射出去,将越来越近的警车远远甩在了最后。
一旁蹲在地上的人顿时给余小乐投去一个怜悯的目光,来的真是时候。
立马向还没有上车的饿狼和黑脸男人号召道。“好嘞。”两人应了一声,仓猝上车。
“对对对,李队长。”曹斌一拍额头,看着风味妇人连连点头。不愧是凭女儿身在刑警大队长这个位置坐的稳稳铛铛。
“啊哈哈哈,你们持续。”见余文文蹲在角落,除了满脸惊骇并没有遭到别的伤害,余小乐松了口气。
“叮铃铃!”
“小乐,你如何来了!”一会儿后,余文文看着一样抱着头蹲在她身边的余小乐暴躁的问道,她没有想到余小乐会在这个时候来。
“怪我?”不知是不是不足小乐在中间的干系,余文文的神采已经没有最开端那么惊骇了。听到余小乐的话忍不住杏目圆瞪。
余文文身材微微颤抖,不晓得是不是余小乐的话起了感化,脸上的惊骇减退了很多,点了点头也随之上了车。
“甚么!”
“撤!饿狼你去带上两小我当人质!”络腮胡判定道,如果被差人围在这里就跑不掉了。
“嗯?”余小乐眉头皱成了一团,不晓得是不是错觉,他总感觉这群劫匪的目标不纯真只是掳掠银行。
看着劫匪手里的手枪乌黑通俗的洞口余小乐就惊骇,随便一小我给他一枪,他就得立即jj。
又不是小说中的配角,碰到抢银行的劫匪,一套技术下去,管你手里拿的是枪,还是火箭筒,一样跪的节拍感超强。
但是她手机都被收走了,用啥给他发短信?
“不成能啊?”余小乐听了余文文的话,一样摸不着脑筋,他很确信那条短信就是余文文发的。
“混蛋!”曹斌看着银行大厅里的一片狼籍,忍不住爆了出口,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差人越来越便利。
豆大的汗珠刹时充满额头,惊骇的看着满脸杀意的络腮胡劫匪。
“发甚么愣,快走!”饿狼看余小乐半天没有动静,再次催促道。“哦好。”余小乐赶紧起家,就算饿狼他们有甚么诡计。他现在也没有甚么体例。
络腮胡劫匪气急废弛的一枪打在柜台一个穿戴玄色礼服的女事情职员手臂上。
“站住!”络腮胡大汉将枪口对着余小乐的后背,吼道。
“不怪你怪谁,奉求下次你发短信的时候能不能说清楚点,如许让我很思疑你就是用心坑弟啊。”余小乐不满道。
曹斌身边还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风味妇人,剪着短发,一身警服尽显精干之色,此时一脸忧愁的对曹斌说道。
“我还说你呢姐。”余小乐的神情说不出的愁闷,他要早晓得余文文碰到的是敢抢银行的劫匪,才不会就这么傻乎乎的往这里钻呢,这下好了,全军淹没。
即使他反应再快也已经晚了,现在差人估计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是。”带着口罩的男人立即点了点头,他清楚络腮胡的意义,带上两小我质是为了以防万一,万一被差人堵住了还能有人质和差人周旋。
“砰!”
这个李宝莲的反应速率连他也比不上,在他还在抱怨的时候,人家都已经在考虑如何抓人了,还给出了当下最为有效的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