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真爷们![第2页/共3页]
事理大家都懂,但数尽天下之人,谁能几年十几年如一日,忍得住古板,忍得住孤单……
“哪能呢。独孤大侠英名盖世,侠骨柔肠,这点小恩小惠的,独孤大侠必然会记在内心的。小的此次来,专门筹办了香烛桌案,就是过来拜见师父的。”林风死皮赖脸道。
……
杀!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儿
资质逆天,冲动吗?
这么本性的来电铃声,仆人的名字不消说……
另一个天下,独孤孤傲的立于雪峰之巅,左手一只剑鞘,右手握住剑柄。
因而独孤在四周寻觅了一圈,没见到林风踪迹今后,判定脚底抹油溜了。
几日来,独孤也想开了。
又快速的收了归去。
又快速的收了归去。
独孤斩到了衣衫的长剑,戛但是止。
极其藐小的一个数字,但妙手过招,常常眨眼之间,定人存亡。
他只是侠义,练剑如魔,又不是缺心眼。
当天早晨八点摆布,林风从孙菲亚家里出来,又去巷子看了一眼,火龙哥一帮地痞不在。
也不晓得本身是对是错。
林风眸子顿时一亮,本觉得还要废好多口水,这还不屁颠屁颠的跑上去。
他望着林风消逝的处所喃喃自语:“此子资质世所罕见,如果收之为徒……不可,此子一身妖邪,何况我以决计入剑道,忘情斩欲,岂可迷恋人间宠辱。”
独孤答复的语气有些沧桑,另有些落寞:“汝之资质,平生仅见,如若收你为徒只怕是误人后辈。你去吧,寻觅属于你的一份师缘。”
“独孤大侠在上,受徒儿一拜!”林风一揖到底。
剑出。
成交!
盘膝在雪地上,独孤为他摸骨。
雪峰之巅,俄然一束白来临落而下,光芒散开,嬉皮笑容的林风吧唧一声落在了独孤面前。
这个解释,听的林风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一向到很多年后,偶尔想起那一名风韵卓然的大侠时,从没有喝醉过的他,都忍不住想要酣醉一场――那是一个真爷们!
翻开时空老友,独孤总算不是显现着繁忙状况了。
苍鹰巨大,鹰眸猩红,残暴嗜血。
被男人摸,林风还是头一次,忍不住一身鸡皮疙瘩就起来了。但为了学到一身牛叉的技艺,也豁出去了。只要不捅我菊花,随便大侠折腾。
另一个天下的林风,罕见的收起了那一份玩世不恭之态,打心眼里头一次对独孤升起一股敬慕之情。
独孤俄然一挑眉,手上重了三分力道。
噌!
因为独孤的胳膊还在,腿也在。艾玛,本来这货也不是一根筋哈!
上一次赢了庞博纯属幸运,何况下次的敌手是比庞博还短长的家伙。
三个时候后,独孤汗出如浆,每一次出剑都会甩出连续串的水花。
雪峰之巅,鬼哭狼嚎。
此时又见林风,还换了一个山头,孤傲顿时脸上微微一红,尼玛,难堪死了。
自断一臂,听起来挺牛鼻的。可胳膊没了,本身还练剑,练个屁啊!
林风只要四个字,心悦诚服。
独孤:“……”
林风被吓了一跳,尖声问道。
原地。
嘟嘟~~
千万狼群对月吼怒,惊六合,泣鬼神。
大鼻涕蹭了独孤一裤腿,风一吹,固结成了黄褐色的坚冰。
身为绝世妙手(将来的)独孤摸骨的伎俩很独特,林风瞪着眼睛看了一会,看得目炫狼籍,也懒得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