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一个吃螃蟹的[第2页/共2页]
到了下中午分杨彬便来到了厨房,遵循脑中卤肉的步调,杨彬叮咛着来福、来旺两人:倒水、生火、放大骨,放海带卷,放配料,跟着水温的降低,蒸汽呈现,同时一股骨肉的香味随蒸汽飘了出来。
铃铛一双大眼水光潋滟,浇上焦糖水以后的猪头肉给她一种脱胎换骨的美!
……
而毕竟是第一次这么做买卖,杨彬固然有信心,可也有些忐忑――杨彬估计这些人能接管,但能不能很快接管,杨彬内心却没有多大的谱。
而他的爱犬小白也向前跑着,随后又转回了头,在他脚边‘吱吱’了两声,摇了摇尾巴,然向又向前跑去。
这幅模样传染了柱子,然后伸手拿了一个猪耳朵……
“去个毛!”
酒楼的买卖实在是如许:客人越少,菜肴便会剩下,也就没了味道,然后客人越来越少,如此循环。
厨房在酒楼的西间,有一个后门能够中转。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不过大盆倒是木的,上面有轻浮的灰尘。
它们或者摇尾乞怜,或者透露着纯真渴盼的眼神,也有急的‘嗷嗷’叫的。
……
她也想尝尝,只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不美意义,但她把颀长的手指放在了唇边,但愿杨彬能看到、懂的。
“读史?跑步?倒真能够十块读书的料子!”
站在小楼上,看着杨彬的背影,苏清华如有所思……
至于卖卤菜的位置杨彬早己选好,那就是锦江楼的门口――酒楼的位置当然是好的!
楼外人来人往,店铺林立,身左就有丝竹之声,扭头望去,有丽影闲逛。
相反,他嚷嚷着让来福、来旺把木盆抬到内里的车上去,他的脑海里闪动着宿世的画面:落日下,一车卤菜走来,傍晚的游人围了畴昔,挑挑捡捡……
他俩能留下来,一是因为勤奋本分,酒楼需求人打扫擦洗;别的一个启事就是两人的名字带喜气儿。
一道狗叫声,把他从回想中惊醒,他昂首一看,只见街道的铺面里,黑的、花的、白的、狸的,各色百般的土狗正从铺面里钻出来,蜂涌着向前。
“真的好香啊!仿佛比之前大厨做的羊肉汤还香!”
把卤菜推到了酒楼前的柳树下,来福便回身去拿称与油纸去了。
同时杨彬叮咛来旺用小锅把白糖熬焦。用小锅烧一锅烧水,白糖熬焦后,倒入了锅里,那水色立即变成淡红。
见火候己到,杨彬仓猝拉开苏童,把猪下水,猪头倒了下去。因为胡老三半买半送的,猪头和猪下水太多,只能分批熬制。
陈常络惊诧了一下,小白向来是和他形影不离的!他瞧了眼刘寿,加快了脚步。
咬了一口以后,猪蹄太烫,他便换手,然后又是一口,一副迫不急待的模样。
“旺、旺旺!”
铃铛也瞪大了眼晴,一会儿瞧瞧锅里,一会儿瞧瞧杨彬。
站在灶台前,那香味更是浓烈,苏童不由自主的靠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