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堂主,你胭脂掉了![第1页/共2页]
俄然想起一句话:余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豪杰,天下间更无抗手,无可何如,唯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平生求一抗手而不成得,诚寥寂尴尬也。
这场叛变持续十数年的兵荒马乱,大汉多次差点灭亡,在快将近灭亡之时,一名威武大将军带领全由穷户构成的军队,最后翻盘了。
“这位堂主,你胭脂掉了,现在这世道冒充伪劣产品还是挺多的,你今后要买胭脂还是去青龙街的天香阁买,那边的胭脂不但好用,并且代价也公道。”
“本来还要报姓名和城池啊!”丁小磊睁着眼睛,显得特别惊奇,他还觉得直接反目人,便能够获得善恶功劳了。
此次只能忍了,谁叫他这三年来没上交一个恶人,如果再不上反目人,他这个堂主的职位恐怕保不住了。
“哦,是啊!”丁小磊拍了拍花仙子的臀部,点点头,仿佛肩上的花仙子就是货色普通。
因为时候太久,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感觉不成思议,启事无他,一支由浅显人构成的军队竟然能够打败一支满是武者的军队,这底子就不成能。
不一会儿,小厮领着丁小磊来到侠义堂内的正堂,一起上小厮问了丁小磊很多题目,有你婚配的无、你为何要背着扫帚、你为何要带面罩等等。可丁小磊哪敢回他啊,这小厮被丁小磊认定是人妖一类人,还是别靠近的好。
丁小磊踏入正堂,望着台上的中年人,一脸粉白,这涂抹了多少胭脂才有这么白啊,挠了挠头道:
“哦,本来你就是侠义堂的堂主啊!”丁小磊恍然大悟,他传闻侠义堂堂主都是由大汉任命的朝廷命官,并且都是浅显人。
就算是一流妙手见了本身也要拱手作揖,启事无他,就因为他是大汉王朝官员,他背后站的但是全部国度,就算你再如何短长,能短长得过国度吗?
丁小磊滚滚不断说着,仿佛是一个倾销员般,瞧不见已经是气得满身颤栗的魏中贤。
这一幕让丁小磊打了一阵颤抖,一个大男人扭捏成小女人的模样,换做谁,谁不会起鸡皮疙瘩?另有谁能奉告他这小厮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或者是人妖??
但丁小磊听来这倒是不感觉为奇,因为在他那天下,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例子多得数不堪数,曾经就有一名***带领农夫军就打败了有飞机、坦克、大炮的当代化军队,正所谓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战略也!!
将肩上的花仙子往地上一放,丁小磊扭了扭脖子,把一小我扛在肩上这么久,对于刚发育的少年来,还是有些重的。
“懦夫,你好色啊,竟然拍花仙子臀部。”小厮害臊得和小女人般,扭捏起来。
门外站在数名小厮喉咙咽了咽,有人牙齿乃至颤抖,心说:内里那位懦夫别在说了,他们堂主最讨厌别人说他脸上抹胭脂,这如果活力起来恐怕不得了了。
想了想,本身名字不能用,不然被清闲老头发明了,本身还不知要遭多少罪呢?可不能用本身名字,那应当用谁的?
……
“从速给我换善恶功劳,我另有很多事要忙呢?”一想到之前一向在寻觅花仙子,害得他连今晚的大街还没扫。看来要抓紧时候将这里的事情搞定,从速去扫大街,不然被清闲老头发明他赚外快,恐怕屁股又要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