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阎王法令[第2页/共3页]
众罪魂终究明白了,在九十天时候里只要尽力莳植出一颗天火果,就能免死。
听到这里,世人这才了然了。敢情这个新鬼就是和珅所说的上山之人。
苟三娃也从空中落了下来!
他持续沉声道:“本王公布第二条法则法律,这火山上有种果子叫天火果。当火焰从火山分散的时候,你们便能够上去寻觅天火果的嫩芽,并带下山来!”
“有前程?哪你为甚么在这?”
林耀点点头,“本王要公布三条法例。这三条法例一出,畴昔的天国法例将直接会被替代。”
还不等那只新鬼把巴掌打下去,他的身上就冒起了熊熊大火!
有的鬼已经万念俱灰,感觉本身必死无疑。
林耀点头,“不错,但天火果的成熟时候是千年。”
众鬼一愣,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我甚么?”
“可…烧了那么多次的话...”有人反应过来,烧一次或许无事,但烧的次数多了,这谁受得了?
林耀轻笑:“要看怒不尽力。如果够勤奋,够细心的话。概率应当有七八十吧。”
“拜见阎王!!”和珅反应最快,立即就蒲伏在地,行的是满清最标准的三跪九叩之礼。
最核心的人叫了起来,“火...火来了!!!”
林耀手指悄悄一勾,苟三娃身材立即漂泊起来。
又有人大喊道:“上山!上山找天火果的嫩芽!”
只要和珅的脸奇特的抽搐了一下,他作为老鬼,感受极其灵敏,早就晓得林耀鬼力修为很强!
统统罪魂都是由五殿阎罗王科罪判刑,五殿阎罗王就是铁面忘我的包拯,也是十殿阎罗里最着名的阎王。如果只论长相的话,就以林耀见过的划一王来对比。能够阎罗王才是最标准的阎王长相。
“我是第十一殿阎王。”林耀安静的解释道。
说到最后四个字的时候,他的声音贯穿全部火山天国!
“我又来了嘛。”
林耀司掌全部火山天国,对它有近乎绝对的掌控权!
“你不是上山了吗?莫非…那边没有前程??”
他已经能想获得这小地痞的结局会很惨。
林耀点点头。
“哦...明白了。”
火杀天国的文明估客是贪污纳贿。但更多的是地痞,他们的笑声极其刺耳。
“就是,你凭甚么统治我们?你觉得你是阎王爷?”
林耀摆摆手,表示大师不要急,持续道:“天国无风,如果培植的人每日对着天火果扇风,多加细心顾问的话,它会更加生长。如果长的好,差未几十年以内就能发展出一枚来!”
“我已经说了,我是阎王!!!”
有只鬼也是新鬼,他是街边收庇护费的地痞。为人向来放肆,只因为小时候恩赐过别人馒头,便有了红命相随。他被判下火山天国后,判定把那点红命转换为鬼力修为。
“苟三娃被烧死了吗?”他又反问道。
林耀安静的笑道:“这位小鬼说对了,我还真是阎王爷!”
世人都非常诧异的望着两人,不明白和珅为甚么有这么奇特的反应。
“我就说山顶有前程吧!!”
他当人几十年,做鬼上百年。还是第一回舌头打结。
“大人的意义我明白了,我们想要活,只要莳植天火果这一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