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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二章 本周科普,请跳过[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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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条质料颇值得重视,应邵乃东汉末年(二世纪末,三世纪初)人,他所记的“五弦、筑身”,乃是遵循《礼乐记》的记录,并非亲眼目睹,而他所见的“并、凉二州,筝形如瑟”,却未提及其他地区筝形是否有异。唐朝末年的杜佑,乃是九世纪人,他在《通典》中比较详细地说了然当时筝完整如瑟的形制,这形制也合适正统礼器的标准。当然,杜佑同时也提出了对“蒙恬造筝”这一传说的疑问。

传闻此乐为大虞所作。以上所指的乃是音乐;这音乐明显不是官方音乐,而是宫廷音乐。由此可见,至迟于嬴政当政之时,秦国已用“韶箫”替代了筝,筝当时属于宫廷所用的乐器了,它该当比缶、瓮高雅一些。至于“搏髀”,于之想对举的乃是“武象”。这《武》,也就是《大武》,乃是乐舞,是周人称道武王伐纣的。由此可见,“搏髀”当是秦国的宫廷乐舞。李斯所举之例,证明秦国宫廷所用的歌、舞、乐都是别国的,为辩驳政治上不消客卿张本。其那文已经提及,李斯进呈《谏逐客书》乃是公元前237年,是以,筝在秦国的风行当是在此之前。筝的产生就相对完美也就该当比李斯书《谏逐客书》要早一些。

筝究竟是否为蒙恬所造?这些年有人以为蒙恬乃文武全才,他造筝也完整具有能够性。但是按照年代来看,蒙恬造筝并不具有这类能够性。蒙恬祖父蒙骜,死与公元前240年(秦王政七年),此时蒙恬不过是20多岁的青年,即便青年的蒙恬有制筝的才调,制成后却要它在短短数年内就风行秦国,并成为当时秦的宫廷乐器,看来不具有这类能够。更有人说,筝乃蒙恬筑长城时所造。这一说法就更不具有能够性。因为蒙恬苗条城,乃是秦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灭齐国今后之事,这比李斯呈《谏逐客书》起码要晚十六年!亦有说蒙恬所造为“笔”,古繁体“笔”与“筝”近似,因为记录失误,因而以讹传讹有此说。

古筝是一件陈腐的民族乐器,一共10级。战国期间流行于“秦”地,司马迁的《史记》所记录《李斯传记.谏逐客书》中所引质料,很有值得重视的处所。李斯《谏逐客书中》述及秦国乐舞的一段说:“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叩缶、击瓮而就症卫,退弹筝而取韶虞,如果者何也?称心当前,适观罢了矣。”

“伊夫筝之为体,惟高亮而殊特。应六律之修(攸)和,与七始乎慈动静。括八音之精要,超众器之表式。后爱创制,千野考成。列柱成律(陈),既和且平。度中表率,不缩不盈。总八风而熙泰,晃贯彻而洞灵。牙氏攘袂而奋手,钟斯倾耳以静臆。奏清角之要妙,咏绉虞与(以)鹿鸣。兽连轩而率舞,凤琅沧而集庭。众多浮沉,逸响阐扬。禽然若绝,咬如复回。尔乃秘艳曲,卓砾殊异,周旋去留,千变万态。”

“惟夫筝之奇妙极五音之幽微,苞群声以作主,冠众乐而为师,禀清和于律吕,笼丝木以成资。身长六尺,应律数也。故能清者感夭,浊者合地,五声并用,动静简易,大兴小附;重发轻随。折而复扶。循覆逆开,闪现顿挫,起落绮靡,殊声妙巧。不识其为,平调足均,不疾不徐。迟速合度,君子之衔也;慷慨磊落,卓砾盘纡,懦夫之节也;曲高和寡,妙技鸡工。伯牙能琴,千兹为膜。蛟惮禽然,庶配其踪;延年新声,岂此能同;陈惠李文,蜀能是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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