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太年轻![第1页/共3页]
说完持续低头走。
因为,死人了。
只要它,才会整天打着替天行道的灯号,做一些丧芥蒂狂的事情,以满足它那变态的嗜血欲望罢了!
替天行道?
爆炸、火警、车祸……都是它的最爱。
此处是三岔道口,路灯亮如白天,偶有车辆驶过。
徐乐拿在手中搓了搓,似有所悟。
妥妥的软饭男……
两根短小的毛发顶风招展着。
水泥地上,水渍还没有完整干透,残留的血迹清楚可见,范围之大,触目惊心。
他下认识地看向车祸现场。
看起来,并不想和徐乐打照面。
刚回身,就见一个熟谙的身影劈面走来。
明天金瘦子又来了,他前妻与孩子都不在,他就硬闯了出来。
大叔大抵是想到了甚么,面色一正,大义凛然道:“这屋子不是我的,但见义勇为是我们百姓应尽的任务!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援助,只要大家都献出一点爱……”
但人家明显不承情。
更过分的是,偶然候碰到贰表情不好,或者喝了酒的时候,这家伙就会打人。打前妻,小孩在,就一起打。
从刚才那惊鸿一瞥中,徐乐看出了太多类似点。
两人擦肩而过。
这些事,边上的住户商家都看在眼里,敢怒不敢言。
徐乐前行几步,在绿化带旁蹲下,伸手从叶子上取下一根东西。
两人交叉之际,徐乐俄然问:“你该不是刚从火警现场跑出来的吧?看你这环境挺严峻的,不去病院么?”
这一幕让徐乐分外吃惊。
临走前,徐乐听到有位老者低声感慨道:“报应啊,这都是报应啊!可惜了不晓得是哪位豪杰在替天行道,啧啧……”
徐乐留意到,金瘦子胸腔的伤口处,沾着几搓玄色的毛发,心中顿时有了计算。
以是那种充满鄙夷的神情,也就有了完美解释。
没想到他这一次翻开的,是一扇通往天国的大门。
此物细如发丝,通体乌黑,末梢微卷。
徐乐目瞪口呆:“……”
在他的印象中,世人都是冷酷的,不近情面的,只会自扫门前雪的。
大叔,你跑错片场了吧?
下午才产生一起严峻交通变乱,尸身还没凉透呢,这边又死了一个,这里到底如何了?
有人说金瘦子死的好,有人说凶手太残暴,也有人说不幸了那位到现在还不知情的前妻,众说纷繁。
钱是南小希的。
金瘦子是在火被完整毁灭以后才被人带出来的,当时候他已经死透了。
不久后,干警带着尸身走了,但大众们还在叽叽喳喳。
徐乐放开神识听了一会,大抵就明白了。
半晌后,徐乐来到了车祸现场。
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是南小希买的。
如果真是它的话,就合情公道了。
徐乐绝望地抛弃毛发,直起家子,筹办去第二变乱现场漫步一圈。
没想到第一次八卦就碰到这类事,徐乐好难堪。
徐乐没说话,沉着脸走了。
现场人头攒动,拿水管的、抱灭火器的、救人的,各司其责。大众们挥汗如雨,干劲实足,仿佛抗洪抢险现场。
“那边,该不会也是它的手笔吧……”
不过他还没有卑劣到因为这类破事就大发雷霆的境地,反而帮着一起灭火。
豪杰?
等等!
但是这个天下的人,倒是这么热忱。
再闻了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