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合格的吃货[第2页/共4页]
就在这时,她面前一亮。
可惜啊!孟轻云摇了点头。她又不是屠夫,下不了杀植物的手。
回到厨房,倒油入锅。
“好香的鱼啊,竟然一点腥气都没有。”孟轻云一边说,一边用筷子挟起炸好的鱼,细细地咀嚼起来。
“通过楼上的对话我明白了一个事理,千万不要和本单位的职工同一个读者群[挖个坑把本身埋了动图]”
连续钓了四条鱼,孟轻云喜滋滋地收了杆。
莫非说,人一旦饿了就会急眼,不管甚么东西都敢往肚里塞吗?
此时,坐在电脑椅上的孟轻云却猛地跳了起来。她为甚么这么傻?如何就敢胡乱吃东西?万一吃出甚么寄生虫或是病毒如何办?
“你们看那小尾巴,真是好敬爱。[你这么帅我能够向你剖明吗神采包]”
“作者君的动脉和静脉能够炒一盘菜[我是大吃货帝国百姓我欢畅神采包]”
麋鹿这类植物除了能在电视上看到,平时底子就没有机遇晤到。哪怕就是植物园,也不会将麋鹿摆到笼子里任人旁观。毕竟麋鹿又不是啥凶悍野兽,底子引不起人类的抚玩之心。
真是本身吓本身!
开门时,一低头看到门边放着一个袋子,上面有某团的标记。方才急着垂钓拿东西,出门时底子就没有低头,直到此时才看到。
“喂,你们别说,这麋鹿看起来很好吃的模样!”
一想到这里,她再也坐不住了。赶紧跑到已经没有浓雾的浓雾天下去钓了好几条放在卫间养着。
万一麋鹿离开窘境了,再把她顶死如何办?
过了一会,她将手机里的照片传到电脑上,然后PS了一下,将统统能透露位置的全给剪掉了。
第3章
“这麋鹿加上头上的角,得有两米多高吧。”孟轻云自言自语,“传闻麋鹿肉很好吃啊!这么大的一只麋鹿如果做成菜,必定能吃很多天。”
“你们别不信,我是从博物君那边看到的。并且博物君告急发一个动静,说是但愿拍照人能够说清是在那里拍的,他但愿能找到这个麋鹿群。”
“当我傻是咋地,不是八国联军把麋鹿全给抢跑了吗?咋咱国另有野生麋鹿?”
可为甚么,只穿戴一件牛仔衣的她,却没感觉一丁点的冷?
也就只要在那种天然庇护区,才气够看到麋鹿的身影。
这是夏季啊!
“决斗就决斗谁怕谁?走起,早晨紫禁城一人一百瓶啤酒,谁先倒下谁第二天一大早在单位对着局长大吼我爱你闺女三遍。”
她老爸是个垂钓妙手,传闻全市的鱼塘老板一看到她老爸就头痛。别人坐一天能够就钓几条鱼,她老爸坐上一天能钓几百斤。
“不吃香菜的同道不是好同道。”
她左看右看,也没在鱼身上发明有甚么分歧的处所。
“爱吃香菜的是北方人,不爱吃香菜的大多是南边人!还好我是西方人,啥都吃。[宝宝遭到惊吓但宝宝不说神采包]”
“我身上没有甚么伤口,更没有流血,平时也不喜好戴甚么金饰。也没有被雷劈或电击,或者是走在大街上被甚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砸到,更没有甚么奇特的人卖给我古玩或者说我骨骼清奇,如何会碰到如许的事情?”她转过甚,看着窗外跟着北风缓缓飘舞的雪花。
一闪身,她就回到了爸妈套房的客堂中,紧跟拎着鱼跑向厨房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