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奥巴马的2012(1)[第2页/共4页]
王牧笛:并且他在当驻中国大使的时候,还喜好骑着自行车进交际部,门口尖兵不熟谙他,就不让他进入交际部处事情。
郎咸平:因为说不定再过一阵子又要推举了,众议院又选上一批人。以是他只要做足鼓吹,他就不会有题目。
胡慎之:对,我们中国人有的时候真的是这模样。我们所说的这个呆板印象,实在也是一种光晕效应,就像刚才说的,这些驻华大使,我们自但是然地就以为他们对中国人应当是很友爱的,他归去以后所建议的政策会方向于我们中国。实在不是如许的。
王牧笛:据我们的察看现在仿佛鼓起了一股所谓的颠覆奥巴马之风,这个很可骇。
郎咸平:对,他是政客,是必定要这么做的。
郎咸平:这不一样的。你要晓得,众议院是两年选一次,参议院是六年选一次,晓得为甚么吗?这是一个非常聪明、巨大的轨制。因为两年选一次,就代表说众议院这些议员的大部分时候都在竞选,因为两年很快,你位置还没坐稳,乃至刚坐了半年,就要从速归去竞选了。为甚么如许?因为要让这些议员随时随地代表最新的选民的意向,两年选一次的话,你就必须在两年以内与公众非常非常靠近,因为你要拉选票嘛,以是你能够把最新的官方的定见反应出来,这就是为甚么此次众议院会颠覆这个法案,因为这两年里老百姓对这个法案是不满的。但是为甚么参议院要六年选一次呢?能够是他们以为老百姓喜好打动,比较轻易冲动。
郎咸平:以是当这个担负驻华大使的洪博培要归去竞选的时候,我们又开端有个错觉了。
郎咸平:想当然是这个模样的。你看这个骆家辉是下一任的大使,我们又在说他是出身于我们广东之类的话,但是骆家辉讲过一番话,他说,我非常欢畅回到我的祖父、我的父亲跟我的母亲的出世地,但是我仍然会非常热忱地为我的故国――美国而斗争。这个话讲得很清楚。
胡慎之:是,奥巴马非常有豪情,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他合适了美国公众所需求的一种感性的东西。你看奥巴马鼓吹的东西,他的家庭,包含他的书叫《我父亲的胡想》,这些实在都合适美国公众的那种向上的主动的精力。并且他的标语就是“Yes,I can”,用我们的话说,奥巴马是一个有小我魅力的人,但洪博培没有。
胡慎之:对。然后他曾经像我们当代的“竹林七贤”一样,放浪形骸。他还喜好音乐,有点近似于那种嬉皮士的,当然奥巴马也有过这类经历。
郎咸平:并且我们媒体还报导说,这小我精通中文,可见他对我们中汉文明是极其敬慕的。